世界农化网中文网报道: 1月8日,农业农村部发布2018年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批准清单,新批准了包括耐除草剂油菜、耐除草剂大豆等五种农业转基因生物,并批准了26项续申请的农业转基因生物。
新批准的五种包括:巴斯夫种业有限公司的耐除草剂油菜RF3,孟山都远东有限公司的耐除草剂油菜MON 88302,先锋国际良种公司的抗虫耐除草剂玉米DP4114。此外还有先正达农作物保护股份公司和巴斯夫种业有限公司的耐除草剂大豆SYHT0H2,以及陶氏益农公司的耐除草剂大豆DAS-44406-6。有效期均为2018年12月20日至2021年12月20日。
其余26种通过续申请批准的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中,有24种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证书有效期至2021年12月20日。巴斯夫种业有限公司的抗虫耐除草剂棉花 T304-40和抗虫耐除草剂棉花 GHB119的安全证书有效期至2023年12月20日。
本次获得安全证书批准进口的31项农业转基因生物用途全部为“加工原料”,为制油、制糖和饲料等提供原料,不作为直接农产品在市面上出售。
目前,中国对转基因生物的标识采用的是标识目录、强制标识及定性标识的原则。这意味着,凡是列入标识管理目录并用于销售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应当进行标识;未进行标识的不得进口或销售。这一目录于2002年制定,沿用至今,一共有包括大豆、玉米、油菜、棉花和甜菜的5类17种作物。
2018年7月,中国发布关于加强食用植物油标识管理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强调,转基因食用植物油应当按照规定在标签、说明书上显著标示。
公告同时强调,对未批准进口用作加工原料且未批准在国内商业化种植,市场上并不存在该种转基因作物及其加工品的,食用植物油标签、说明书不得标注“非转基因”字样。举例来说,目前葵花没有转基因体,市面上也没有转基因葵花籽及其加工产品,因此在销售相关产品时,不得标注“非转基因葵花籽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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