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2-11-26
根据目前的登记法规,国内企业可以通过原药来源添加登记,在原登记持有人的协助下,作为新添加的供应商,实现产品向欧盟地区的进口。
发布日期:2012-11-23
国内企业完全可以通过“产品来源添加”的模式,较为简便地获得附属于原登记的农药登记许可,实现向欧盟地区的出口。
发布日期:2012-11-14
一般来说实验室的全分析会包含以下几个阶段:杂质扫描——杂质定性分析——标样获取——主成份定量分析——相关杂质定量分析——非相关杂质定量分析——方法验证——草稿审...
发布日期:2012-11-13
目前,绝大部分国家都需要实验数据报告符合“GLP”标准,于是国内很多登记人员以为只要在GLP实验室作出的报告就一定能够符合当地国家的登记要求。这种观点是完全错误的!
发布日期:2012-11-12
目前中国生产的农药原药和制剂若想在高端市场国家获得有效登记,“相同农药”登记是唯一可行的路径。由于目前全球创制型农药企业的分布相对集中,对于全球各国的农药登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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