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印度农业部成立的委员会的建议,印度杀虫剂理事会和登记委员会(CIBRC)对农化品登记程序进行了变更。
对于进口农药制剂,如果其中含有未在印度登记的“新原药”,进口人将会获得最多3年的时间,先对原药进行登记,如果新原药未能在这段时间取得登记,登记人将不可登记提交含有此原药的其它制剂产品。登记制剂产品时,申请人需根据指南和相关原药的包装信息以及制剂品进口许可,提供印度登记产品在印度三个农业气候区下的贮藏期限参数。
对于新原药登记的变更的解释是,自登记提交之日起的15年前,这个原药在印度之外的地区获得了首次登记,并且这个原药不得在任何国家遭到禁用,淘汰,被拒等。提高费率(从2.17美元提高到217美元)的提议尚在接受法律评审,所以这次登记程序更改并未涉及提高登记费用等问题。
对于获批产品,原来的规定是必须在获批的两年开始产品的实际生产,现在这个期限延长至3年。
此次登记程序变更还给了种子处理剂产品更多优先权,但是有关进行人类和家畜接触研究的提议被否决,因为这个建议在国际上也并不被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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