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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探讨农药知识产权网上保护

2013-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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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电子商务发展迅猛,网上兜售侵权农药或无证农药正呈现高发态势,互联网农药知识产权保护迫在眉睫。近日,农业部、工信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等相关部门、国内外农药企业就互联网农药知识产权保护展开座谈。
 
工信部电信管理局市场管理处杨璠处长表示,目前有三百多万网站,信息各种各样,管理处无法分辨信息是否违法,因此对于农药网上侵权很难管理。管理局只能在得知信息已经被认定违法后方能对相关网站进行处罚。因此,农业部可以负责首先对互联网上展示农药信息是否违法进行认证,管理局会积极配合共同做好互联网的知识产权的管理工作。
 
国家工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农资处周琳处长认为,农资监管是政府部门的重要行为,包括农资推广、农药化肥的治理等等。农资监管主管部门应该是农业部,生产领域由质检部门负责,销售领域由工商部门负责,质检、工商部门配合农业部门共同搞好农资市场的监管。对于网上农药监管不应该由新的部门单独管理,而是网下由谁监管,网上还是谁监管。因为网下存在的违法行为,网上同样存在。而网下有七八个部门在管,如果网上就一个司或者两个处来完成是不现实的。况且网上的违法行为隐秘性强、跨度大、取证难,查处难度更大。若查处起来,谁主管,谁管理,划分更复杂。
 
河北威远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张庆表示,企业在网络维权中同样需要发挥积极作用。各企业首先要加强自身自律性,从企业自身做起,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可追溯性。还可以发挥企业联盟作用,比如国内几家公司共同组建一个电子商务的销售平台,通过一套整体产品的解决方案,来保证网上销售的产品的质量。另外希望政府能加强监管,有关部门能够尽快出台相关的规章规定。解决不是什么人都可以生产农药、也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卖农药的问题。
 
杜邦中国集团有限公司封红兵表示,需要加强网站管理,明确第三方平台的性质和它的法律责任,它的性质到底是销售还是只提供信息服务。明确规定适用知识产权的通知移出程序以及明确适用第三方平台的避风港原则。充分利用后台数据库,可在追踪、调查、执法中有效利用。另外可以给网站做一些农药侵权相关的培训,帮助其辨别真假信息。要求发布信息的这些人提供详细的内容,比如说农药登记证,专业上岗证明。
 
拜耳作物科学(中国)有限公司王光明认为,工信部要求相关网站加强自律性,使网站自身具备完善的维权系统,在出现维权现象时可以及时有效地处理。未经企业授权,网站禁止销售企业产品。建立网上推销许可。另外由于农药的特殊性对运输要求较高,因此物流公司同样需要加强自律性。
来源: 农资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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