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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实施农药经营许可 建立农药可追溯体系

2013-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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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是一个农药生产大省,拥有农药生产企业117家,登记农药产品1477个,农药产量居全国第三。近年来,浙江省全面施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探索建立农药可追溯体系,为强化农药管理、规范市场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实施农药经营许可,培育合格市场主体。针对农药市场准入门槛低、经营主体多、监管难度大等问题,2011年浙江省颁布实施了《浙江省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规定农药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农药经营许可工作,对申领农药经营许可证资质条件、农药经营行为、农药使用行为及相应的法律责任做出明确规定。省农业厅相继制定了《浙江省农药经营许可证核发办法》,进一步细化了农药经营单位需要具备的专业技术人员、经营仓储场所、相关设施设备、内部管理制度等条件,并对农药经营许可证的申领、核发、内容样式、有效期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农药经营许可制度的实施对提高农药市场准入门槛,规范农药经营行为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便于现场执法查询登记产品信息、规范执法文书,温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开发应用了农业执法智能系统,具备“产品查询、产品抽检、行政处罚、法律法规、执法实务”五大功能板块,将分散在各行业的农药、肥料、种子、兽药等方面的行政许可、执法监督信息融为一个平台,执法人员在执法现场可快速发现案源、抽检、办案、出具执法文书,进一步保障了农药经营许可制度的落实。

二是建立农药可追溯体系,强化农药溯源管理。浙江省农业厅于2011年下发了《关于推进农资监管与服务信息化建设的意见》、《关于印发农资监管与服务信息化编码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拟在五年时间内建立包括农药在内的农资监管信息化系统,以计算机和网络技术为基础,综合运用数据库、条形码、POS机等技术,构建农资实时监管操作平台、实名购销平台、生产经营单位基础数据库、产品基础数据库,联接农资“产销、使用、监管”等相关主体,通过产品编码、POS机终端销售等,记载农资生产、批发、零售、使用等各个环节信息,建立农药等农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现“信息数据化、购销实名化、监管实时化、服务网络化”,为农药可溯源管理提供技术支撑。温州市近两年投入180万元开发建设农资监管信息平台,配备电脑、宽带网、扫码器等,今年已建成50家、在建310家,计划到2015年建成覆盖500家农资经营企业的信息平台。温州美丰农化有限公司在企业资源计划系统基础上开发了产品防伪追溯系统,每个农药产品包装上印制唯一编码,用户可通过手机随时查询产品名称、包装规格、生产日期、经销商等信息,便于识别真伪、打击假冒,实现产品溯源管理。目前,全省已有45个县(市、区)、1500家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了试点,1.1万个农资产品、8642个农药产品信息进入追溯系统数据库。

三是发展农药连锁经营,规范市场经营行为。近年来,浙江省将原有进货渠道混乱的农药经营网点在自愿基础上进行清理重组,以县市为基础,组建农资连锁公司(配货中心),实行“统一进货、统一配货、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服务”的“五统一”经营管理模式,限制连锁经营网点从本公司以外的单位进货,从进货源头上保障农药产品质量。目前,全省已有较大规模的农资连锁企业130多家,其中,年销售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经营企业60家,年销售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7-8家。台州市农资有限公司实施地级采购、县级配送、乡镇门店销售的连锁体系建设,已建成子公司及合作公司16家、连锁门店240家、配送门店2500家。据乐清市丰年农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谷星荣介绍,企业严把进货关,将假冒伪劣产品挡在经销门店之外,企业在实现自身经济价值的同时,在规范农药经营、打击假冒产品、强化监督管理等方面也实现了社会价值。

来源: 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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