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站 
搜索
看资讯 查产品 查展会
首页 / 文章详情

中国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对硝基甲苯发起反倾销调查

来自分类:政策及风险
2026-10-08

qrcode

世界农化网中文网报道:中国商务部10月3日发布公告,决定自即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对硝基甲苯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根据商务部公告2026年第44号,本次调查确定的倾销调查期为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调查自2026年10月3日起开始。


被调查产品对硝基甲苯,又称4-硝基甲苯,英文名称为p-Nitrotoluene(PNT)或Para Nitrotoluene(p-NT),又名4-Nitrotoluene(简称4-NT),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税则号29042020项下,主要用于生产对甲苯胺、DSD酸、对硝基苯甲酸、甲苯二异氰酸酯、联甲苯胺等产品,下游覆盖染料、颜料、农药、医药等领域,是精细化工产业链中承上启下的关键中间体。


本次调查由江苏淮河化工有限公司、湖北东方化工有限公司代表中国对硝基甲苯产业于9月14日正式提出申请。两家企业均为国内硝基甲苯行业的骨干生产商:淮河化工前身为国营9395厂,上世纪90年代建成国内第一条硝基甲苯生产线,现隶属中国中化;湖北东方化工前身为国营525厂,现隶属中国兵器工业集团甘肃银光化学工业集团。据申请书,除两家申请人外,国内同类产品生产企业还包括江苏福斯特化工、山东彩客东奥化学、山东莘县颖泰化工、山东赢新化工等;2022年至2025年,中国对硝基甲苯总产量分别为7.11万吨、7.7万吨、7.41万吨和8.2万吨。


从申请书列明的利害关系方名单看,本案指向的欧盟供应方高度集中:朗盛德国有限责任公司(LANXESS Deutschland GmbH)被列为唯一已知生产商兼出口商,朗盛化学(中国)有限公司及宜宾华欣化工、浙江友联化学、浙江优创材料等被列为已知进口商。


欧盟是全球除中国外对硝基甲苯最主要的产地,产品进入中国市场长达数十年。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在10月3日答记者问中确认,申请人提供的初步证据显示,2022至2025年自欧进口对硝基甲苯数量处于高位,价格累计跌幅近60%,自欧倾销进口产品已对中国国内产业生产经营造成损害。


据申请书公开文本,2022年至2025年,中国自欧盟进口对硝基甲苯数量分别为7,766吨、5,377吨、9,817吨和6,565吨,总体维持高位;同期自欧进口占中国市场份额年均9.10%,2024年一度升至12.75%。价格端下行更为剧烈:进口CIF价格从2022年的1,356.90美元/吨跌至2024年的390.39美元/吨,2025年回升至558.28美元/吨,四年累计跌幅仍达58.86%。2025年自欧进口金额为366.49万美元。


在倾销幅度测算上,申请人以2025年海关CIF均价558.28美元/吨为基础,扣除海运费122.16美元/吨、保险费2.76美元/吨及欧盟境内环节费用56.25美元/吨,得出调整后出口价格377.11美元/吨;正常价值则采用结构价格法——以欧盟甲苯投入成本832.04美元/吨、单耗0.7吨/吨、甲苯成本占比约65%推算生产成本896.04美元/吨,再参照朗盛集团2025年19.94%的毛利率,构造正常价值1,119.21美元/吨。据此估算的倾销幅度达132.93%。


价格层面,2023年至2025年,自欧进口产品的人民币价格持续低于国内同类产品的单位内销成本,每年低出1,500元至5,000元/吨不等(保密区间数据,下同);受其削减、压低和抑制,国内同类产品内销价格2025年较2022年累计大幅下降50%—70%,且自2023年以来持续处于与成本严重倒挂的状态。


AgroPages世界农化网 独家稿件,转载请注明版权!

收藏 打印
邮件分享

0/1200

0/1200

相关文章推荐换一换

    热搜产品

    产品名称:
    公司名称:
    产品简介:
    链接地址:
    订阅 评论

    订阅 

    订阅Email: *
    姓名:
    手机号码: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使用微信“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