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2日,扬州。农业农村部第1020号公告发布近一个月后,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党委副书记赵可利在中国农药发展与应用协会举办的行业会议上对EX登记制度新要求进行了系统宣贯。赵可利将本次调整定性为2020年EX登记1.0版基础上的2.0版——大稳定、小调整,整体符合并稳定了行业预期。
在即将于7月9-10日举办的第十届中国农药国际市场开拓交流会上(CPEW 2026),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专家也将出席并围绕EX登记2.0版的最新政策和执行做专题报告,同时现场答疑。对于正在规划出口布局、或对登记细则存在执行困惑的企业而言,这是公告发布后与政策制定者直接对话的难得窗口。会议报名通道请拉至文末。
EX登记制度的发展历程
赵可利回顾,我国农药产业已连续21年保持全球第一大生产国和出口国地位,农药出口占国内总产量的85%,出口已成为产业发展的主引擎。截至目前,全国已有117家企业登记了1021个EX登记证。
EX登记制度经历了探索(2007年前)、发展(2007—2014年)、徘徊前进(2014—2020年)、高速发展(2020—2026年)四个阶段。2020年第269号公告正式确立EX登记制度,此后出口产量由112万吨增至230万吨。本次1020号公告是在此基础上的优化完善。
调整的内在逻辑
赵可利指出,调整的根本原因在于境内外两个市场的差异性。我国农药登记制度最初以保障国内粮食安全为首要目标,未充分考虑出口需求。随着境外市场比重上升,现行政策与境外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境内外在农业发展阶段、作物种类、规模化程度和用药习惯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必须统筹好政策科学性与执行稳定性,避免政策反复。
本次调整的主要原则
本次调整以″三个高水平″为根本导向,形成五项原则:坚守国内农药供应和粮食安全底线;推动农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坚持″大文件小调整″,只修改有共识的内容;在确保安全前提下优化资料要求、减轻企业负担。
主要调整内容
本次修订涉及多个方面,核心调整包括:
1、申请资格全面放开。对有效成分未取得境内农药登记的产品,取消″仅限出口新农药″提法,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自主申报。制剂申请不再受限于本企业,混配数量、含量、配比限制全面取消,多元混配均可申请,前提是境外已有登记需求。
2、登记资料要求优化。新增MSDS要求,毒理学资料大幅减少,产品化学资料适当减免,整体减轻了企业的申报负担。
3、强化″三个不得″底线。EX登记农药不得境内销售使用、不得委托加工分装、不得出口到登记指定国家以外。一旦发现返销国内,将按假农药处理,除吊销农药登记证外,还可能吊销生产许可证。
4、境外登记证明要求完善。申请EX登记须提供境外目的国农药登记证或相关证明文件,对不按农药管理的国家,应提供进口证明文件和供货协议。
总结与展望
赵可利强调,1020号公告发布时间尚短,执行中可能遇到具体问题,相关部门将收集意见、研究出台细化解释规定。他提醒行业,EX登记的审核不是更松而是更严,可批可不批的原则上不批。各方应共同守住底线,确保出口政策行稳致远。
赵可利还展望了EX登记3.0版的方向:从长远来看,PD和EX有可能成为两种平行的制度,相关问题将持续研究推进。
CPEW 2026 特别提示
EX登记2.0版的″大稳定、小调整″,哪些细节上松了口,哪些环节收紧了审核?境外登记证明″相关证明文件″如何认定?这些企业最关心的问题,7月9-10日,杭州,CPEW 2026,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专家将专程到场做系统性解读并开放答疑。
2026 CPEW 会议议程+报名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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