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农化网中文网报道:植物生长调节剂,是一个正在迅速发展的增量大市场!据估计,全球植物生长调节剂市场按出厂价计算在20亿至30亿美元之间。其中,略高于一半(57%)的植物生长调节剂用于谷类作物,另有20%用于油料作物和豆类,其余用于果蔬及草皮和观赏植物。
据了解,目前植物生长调节剂行业内约有370余家企业,约80多亿元人民币销售额,以原药销售为主。行业人士预估,未来全球植调剂制剂市场将高达30亿-50亿美元,在农药的整体占比重将大大提升,或将达到10%以上。
据相关研究机构预计,2017至2023年全球植物生长调节剂销售规模有望实现年均7%的增幅,未来增长的重点就是在以中国为代表的亚太地区。而近年来,随着苯肽胺酸、调环酸钙、冠菌素、尿囊素、谷维菌素、糠氨基嘌呤、二氢卟吩铁等一大批新品种的涌现,调节剂也成为近年来市场布局的热点。
植物生长调节剂
植物生长调节剂,其定义为人工合成的、具有植物激素活性的,在较低浓度下对植物生长发育表现出促进或抑制作用的一类有机物质。植物激素是天然的,植物生长调节剂是人工合成的。根据功能可分为植物生长促进剂(生长素类、赤霉素类、细胞分裂素类等)、植物生长抑制剂(脱落酸等)、植物生长延缓剂(矮壮素、多效唑、吡啶醇等)。
目前已发现具有调控植物生长和发育功能的植物激素按其生理效应分类有生长素类、赤霉素类、乙烯类、细胞分裂素类、脱落酸类等五大类,而具有五大类植物生长调节剂综合功能的芸苔素内酯被″联合国粮农组织植物生理学会″命名为世界第六大类植物激素。近来发现的植物激素还有油菜素甾醇、多胺、水杨酸类和茉莉酸等。
植物生长调节剂是一个四两拨千斤的品类,对产品在作物上的应用技术要求非常高。正因为如此,想把植调剂这个品类做好,就只能专注做植调剂。植物生长调节剂最大特点在于具有浓度效应,不同的作物、不同器官对同一药剂敏感性不同,使用时应严格按照产品说明操作,其次具有时间效应、在不同的时间节点用,所起的功能和作用也不同。
对于植调剂品类来说,新开发化合物是非常难的,强化植调剂产品的混配、复配产品的开发和应用技术是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在植调剂领域真正具备优势的并不是证件、也不是含量,而是产品在作物上的应用技术。
国内植调剂的市场特点及未来发展方向!
当前我国国内植调剂行业存在五大特点:
第一、国内植调剂多以原药生产和原药出口企业为主,制剂生产及销售企业较少,行业尚未达到充分竞争的状态;
第二、行业政策壁垒对潜在进入者有较强的阻隔作用;
第三、产品的应用特性对推广的技术、服务要求较高,因此推广成本也较高;
第四、行业尚处于导入期、产品应用范围广,容易形成差异化,同质化竞争较小;
第五、产品替换成本高,因此用户粘性较强。
基于国内植调剂行业现状,未来该如何良性发展?
第一:从源头创制调节剂新产品;
第二:研发能够解决生产问题的重大新产品;
第三:研发提高工效、服务规模化种植的新制剂;
第四:依托种植大户引领作物化控集成技术;
第五:加强产品应用技术和作物技术服务;
第六:强化植调剂混配、复配产品的研发与技术应用。
当前,植调剂推广应用过程当中,存在登记使用不当、使用时期不当和剂量方法应用不当等现象,未来植调剂的发展需要规范使用方法和技术,更科学地指导农民用药。
植调剂相关认知报导
一、2011年江苏镇江西瓜炸裂事件。(对植调剂不太理解的群体,认为是使用了植物激素或膨大素,这个实际上是由于施肥的不合理或过度施肥,或者雨水过多造成的炸裂或裂果现象,并非植调剂的问题)
二、2011年海南乙烯利催熟香蕉事件。(香蕉须经过乙烯催熟才能食用,乙烯是内源调节剂,是植物体内本身就有的,乙烯是低毒性等级,毒性比食用盐还低,植物使用乙烯利对身体健康没有影响。)
三、空心草莓事件。(之前有报道称使用氯吡脲造成草莓空心,对人体有害。事实上,氯吡脲毒性比我们食用盐的毒性还要低,使用氯吡脲也不会造成草莓空心,影响草莓空心的因素有很多:品种、水分和肥料的供应、过度成熟和使用膨大剂。氯吡脲使用不当,会造成畸形果,所以大家对空心草莓有一个正确的认识。)。
四、避孕葡萄事件。(大家常说的避孕葡萄,其实是葡萄的无核化处理,其实就是用了植物的内源植物生长调节剂赤霉酸,用了赤霉酸以后,就基本没核了,植物体内本身就有赤霉酸,葡萄的无核化处理对人体的健康是没有任何影响的。)
植调剂六大行业误区
误区一:植物生长调节剂=激素;(植调剂既不等同于植物激素,更与动物激素无关)
误区二:植物生长调节剂毒性大;(谈毒性离不开剂量和残留,实际上常用的植调剂均为微毒或低毒,大部分毒性比食盐还低。)
误区三: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作物品质差;(恰恰相反正确使用植调剂,不但不会影响品质,还会增加作物品质。)
误区四:所有植物生长调节剂=高效;(效果与原药纯度、活性、靶标作物、施药方式、天气等多因素有关)
误区五:植物生长调节剂=肥料;(植调剂本身不具备任何肥料功能,只有调节功能)
误区六:植物生长调节剂不能和其他农药混用。(植调剂具有很强的混配性,且安全性高,增效作用明显,还有助于解除药害、恢复长势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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