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欧洲作物保护协会(ECPA)颁布了技术指导文件,为准备根据新的欧盟农药登记法规(1107/2009)申请农药登记的申请者进行指导。该文件涵盖了详细的功效总结的编制,该总结应与登记报告草案(DRR)同时提交。DRR是申请人在区域系统规定下为使新产品获得认证而进行评估的原始结果。
欧盟成员国在今年六月起施行新法规1107/2009,根据新法规,企业在获得一个会员国登记后,其产品将被在同一地理区域的所有其他会员国认可。但新的区域系统怎样在实践中发挥作用,仍然不太明确。
ECPA说,与DRR一同提交的效用总结方面的指导还比较有限。这份指导文件主要是为行业申请者提供一个登记书的普通范例,要更全面的满足欧盟标准的范例同样对评估者有帮助,对产品区域登记批准尤其重要。协会目前正考虑编制更深入的文件,以对农药登记者有更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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