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江苏省农药总站 张渝 邱峰 孙奕
农药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农药产业的发展对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产品安全有效供给有着重要作用。近年来,安全环保事故接连发生,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也让“安全”“环保”始终站在风口浪尖。本文以江苏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为背景,分析了安全环保政策对江苏农药产业发展的影响,并对新形势下农药产业的发展提出建议。
1 安全环保整治持续加压,农药产业逐步重塑格局
安全环保问题与化工生产相伴相生,是红线也是底线,相继爆发的安全环保事故给各行各业敲响了警钟,对江苏省农药产业也带来了一波又一波的冲击。
1.1 安全环保政策趋严
“十三·五”期间,江苏省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安全环保政策。2016年,江苏省政府下发《关于深入推进全省化工产业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公布了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对涉及安全隐患大、环境污染严重的落后产能立即淘汰,明确“禁止新建或改扩建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原则上不得新增农药原药(化学合成类企业)”。2017年,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全省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首次对不符合安全、环保要求的化工企业实施分类处置。2018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全省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三个一律不批”原则,严格化工园区及项目审批,同时全面推进化工企业VOCs综合治理和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响水“3·21”爆炸事故发生后,江苏省委省政府于2019年4月印发《江苏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方案》,提出化工产业整治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和环境管理要求,对江苏省化工生产企业和化工园区 (集中区)逐一摸排评估,提出“一企一策”“一园一策”处置方案。
1.2 专项整治力度加大
江苏省以安全环保为抓手,深入开展“263”减化、化工企业“四个一批”、危化品、“小化工”等专项整治行动,大力推进全省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响水“3·21”爆炸事故发生后,习总书记亲自部署、国务院专门对江苏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导,对江苏安全生产工作“开小灶”,2020年4月,总书记要求在完成“开小灶”任务后,按照全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安排,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不放松,不达目的不放松。2019年全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工作目标任务中,列入整治范围的化工生产企业4,022家,计划关闭退出1,431家,计划关闭和取消化工定位的化工园区(集中区)9个,整治力度不可谓不大(图1)。截至2020年底,江苏省已全面完成关闭退出计划任务,经省级认定的化工园区(集中区)减少到29家(其中,化工园区14家、化工集中区15家)。
图1 2019年江苏省列入整治范围的化工生产企业分类处置情况
1.3 农药产业重塑格局
江苏农药产业始于20世纪50年代,企业基础整体较好。2017年新《农药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实行农药登记、生产和经营许可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农药市场秩序,促进了农药产业的健康发展。受农业供给侧结构调整和安全环保政策影响,江苏省农药产业暗流涌动,新格局正在逐步形成。
1.3.1 企业重组整合力度加大
截至2020年底,江苏共有农药生产企业217家(含原国家工信部、原国家质监总局发放的生产资质),其中纯原药合成企业33家,既合成原药又加工制剂的企业91家,入园率约70%。全省80%的农药企业集中在南通、连云港、盐城、徐州地区,其中南通地区企业数量约占总数的20%。受环保督察整改、化工产业整治提升等影响,部分农药企业被迫关闭或停产整改,处于非正常生产状态,加之新冠疫情影响,产量产值明显下降。安全环保门槛的提高、入市条件的增加,使企业出现明显的两极分化:规模以上、安全环保设施完善的企业凸显竞争优势,生产能力得到充分释放,效益明显提升;相反,设备落后的小产能企业生存空间进一步收窄,只能寻找大企业进行资源优化重组。截至2020年底,全省8家企业已经“两断三清”,81家企业办理了农药登记证转移,7家企业主动注销了生产许可证,预计后两年江苏农药企业数量还将进一步减少。
1.3.2 高毒农药市场份额锐减
随着安全环保理念的逐步深化,对农药的生物合理性和环境相容性提出了更高要求,各级部门对高毒农药的管控措施不断加码,江苏省高毒农药全面退市正在有序推进。截至2020年底,全省共有6,484个农药登记证,约占全国15.5%,其中高毒农药登记证197个,约占登记证总数的3.0%,涉及14个高毒农药品种,包含杀鼠剂5种、高毒化学农药8种、高毒生物源农药1种。除杀鼠剂外,已连续10年实现高毒农药“零登记”。全省持有高毒农药登记证生产企业21家,占比已不足10%,较2000年降低约30%。“十三·五”期间高毒农药产量逐年下降,从2016年的12,553吨下降到2019年的2,162吨,降幅高达83%。
1.3.3 低毒环保型农药研发力度加大
农药产品结构的逐步优化以及高毒农药的有序退出,促使高效、低毒、低残留的新农药产品成为行业研发重点和主流趋势。农药企业通过保持与科研院所的紧密合作,对产品结构的调整、关键技术和科研成果的产业化应用起到了积极作用。2019—2020年,全省共计新增登记产品171个,其中微毒产品17个、低毒产品145个、中等毒产品9个。2020年登记初审通过新有效成分4种,其中化学农药1种(特草定)、生物农药3种(几丁寡聚糖、DA-诱抗素、爪哇棒束孢菌)。农药剂型不断适应环保和市场需求,逐步向水基化、无尘化、控制释放等方向发展。在6,484个农药登记证中,制剂产品4,966个,其中,环保剂型与传统剂型占比约为4∶1,毒死蜱、阿维菌素等老产品剂型进一步优化,出现了微囊悬浮剂等新剂型。
1.3.4 农药经营水平逐步提升
自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以来,江苏省共计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2万余张,其中,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证671张。通过三年大力度的培训与监管,经营者的法律意识、专业素质以及安全环保理念等都有了明显提高,基本扭转了以往农药经营“小散乱”现象,市场秩序更为规范。总的来说,农药经营单位的安全环保隐患相对较小,政策面影响不太大,但随着安全用药要求的提高,以及农业规模化生产的扩大,部分经营规模小、人员年龄大、技术能力差、销售利润低的经营单位正逐步被市场淘汰。截至2020年底,省级发放的经营许可证已主动申请注销26张。近几年开展的农药行业大检查,也给农药经营人员敲响警钟,在重利益的同时,更要落实好各项管理制度,承担起安全环保主体责任。
2 高压态势下农药产业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2.1 企业水平参差不齐,抗风险能力不强
江苏省是农药大省,但竞争力强的农药企业不多,生产集约化程度不高,企业规模、自动化程度等差距较大。随着产业政策的密集出台,行业准入门槛的不断提高,部分中小企业和不规范企业难以抗住政策风险,或将面临淘汰。目前,江苏省非化工园区内农药生产企业约1/4,整体安全环保标准和管理水平不够高,一旦产业政策继续收紧,这类企业首当其冲。另外,受安全环保整治影响,农药企业停产停工已是常态,制约了企业的正常生产,且江苏执行较其他省份更为严格的标准,客观上造成企业投入成本增加,市场竞争力有所降低。停产企业中不少为原药企业,导致市场上原药供应紧张,价格大幅上涨,小企业很难购买到原药,正常的生产经营难以为继,加速了小产能企业的淘汰。
2.2 安全环保投入不足,本质安全水平不高
农药生产特别是原药生产产生的“三废”较多,少数企业环保理念不强,治理经费投入不足,存在原辅料回收及副产物回收率低等问题,无法保证“三废”稳定达标。农药生产涉及硝化、氯化、加氢等高危工艺,光气、氯气、三氯乙烷、氰化钠等原料,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农药生产企业占比达50%,危险源数量较多,但小企业对危险源的管理较大企业松散,制度落实不够到位。从近期调研情况看,各农药企业逐步加大了安全环保投入,大型企业安全环保年均投入在6,000万元以上,但少数企业不舍得投入或改造不彻底,距离本质安全的要求还有差距。
2.3 自主创新能力不足,产品同质化严重
农药新品种创制难度大,对技术储备和研发投入要求较高。目前,江苏省农药品种主要以仿制为主,一些大企业每年用于开发研制新品种的投入,不足销售收入的2%~5%,绝大多数中小型企业的研发投入比重更低。企业每年申报的相同产品覆盖率达60%~70%,同品种重复生产,缺乏品种和技术创新,生物农药、环境友好型产品和创制品种较少。江苏省6,484个农药登记证中,草甘膦原药产品35个,吡虫啉制剂产品247个,含吡虫啉、多菌灵、阿维菌素、草甘膦、乙草胺等有效成分的登记证高达971个,约占总量的15%,造成农药登记重复试验过多,资源浪费现象严重。农药制剂以乳油、粉剂等传统剂型居多,水基化、颗粒化等环保剂型占比仍然偏低,制剂产品也多是低档次、低附加值产品,种类不够丰富,品牌较为单一。
2.4 经营条件有所反复,人员素质待提高
从近三年的农药监管情况来看,部分持证经营门店存在擅自改变经营条件的现象:随意缩减经营场所面积、仓储场所与经营场所混用、可追溯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等。安全环保方面,灭火器配置不足或未按期年检,包装废弃物回收设备成了摆设,没有真正起到作用。另外,多数经营门店以家庭为单位,经营人员年龄偏大,50岁以上人员占经营人员数70%以上,小学文化以下占25%,初中文化占44%,高中(包括中专)文化占31%。经营人员业务素质总体不高,指导安全合理用药的能力不强,乱指导、滥推荐时有发生,增加了农药安全使用风险。面对一级农资经销商日益做大,专业化合作组织快速发展,这类农药经营门店生存空间将会被进一步压缩。
3 新形势下农药产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安全环保政策给农药产业产生了不小的冲击,但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机遇。在当前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的背景下,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努力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统筹好五对关系,抢抓机遇、强基固本,全力推进江苏农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3.1 统筹好“破”与“立”的关系
破而后立,不破不立。淘汰落后产能,发展集约化、规模化、专业化、特色化农药工业,是农药企业做大做强的必由之路。安全环保政策趋紧,部分隐患多、水平落后的农药企业势必面临生存困境,短期内会对整个农药产业带来阵痛。但长远来看,经过几轮整治后,现有行业乱象逐步打破,生存下来的企业更具有发展前景,在市场上更能立稳脚跟。要以产业政策为引导,挤压落后企业生存空间,以技术领先、机制合理、经营灵活的企业为行业整合的主导力量,鼓励企业并购重组,优化资源配置。建立完善的产业链合作关系,推动原药企业与制剂企业构建长期稳定的协作关系,形成战略联盟,进一步提高江苏农药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3.2 统筹好“供”与“求”的关系
农药生产当与农业需求相适应。2015年以来,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始终是经济运行各项工作的主线。江苏农药产业要做强,重点是把握好“供”与“求”的关系,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导向,主动拥抱变革,着力在创新上做文章,逐步调整市场布局、优化产品结构,积极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求。企业要顺应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大局,把好农药绿色发展、使用减量的发展方向,继续加大创新农药研制投入,充分发挥产学研优势,重点在高效低毒环保新农药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品牌竞争力。同时,要引导农药企业加快推进清洁生产、关键共性技术、新型使用方式、标准规范方法等领域的技术突破,着力形成我省独特的农药产业创新发展体系。
3.3 统筹好“加”与“减”的关系
登记产品不是越多越好,生产范围也不是越广越好。唯有在现有基础上,不断增加主打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调减明显落后的生产工艺,才能在行业中谋求长远发展。原药企业要深度挖掘已建成项目的生产潜力,通过技术改造和工艺创新,不断提升老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对专利到期产品的开发进行充分论证,采取审慎态度,避免一哄而上、重复建设。制剂企业要具备前瞻性和开创性,着力解决好乳油类产品的有害溶剂和粉剂类产品的粉尘问题,推动农药制剂向环保化、功能化、智能化方向发展,要探索老产品的新用途和使用方法,试验并扩大其在新作物、新防治对象及新使用方法上的登记,扩大应用范围。
3.4 统筹好“点”与“面”的关系
随着种植业结构调整以及市场需求的不断变化,专业化、规模化的农药经营模式是行业的发展趋势。经营门店的提档升级,要“以点带面”,在基础较好的市县率先开展农药经营门店标准化建设,对有条件的门店在经营场所、经营行为、技术服务等方面加以规范,对经营人员定期开展技术培训,持证上岗,着力打造一批管理规范、技术过硬、群众满意的示范门店,进而推进安全用药示范。同时,建立标准化门店的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巩固标准化门店创建成果,带动全省农药经营高质量发展。
3.5 统筹好“放”与“管”的关系
市场与政府互依共生,农药产业的发展离不开企业的自主参与和政府的引导补位。要尊重市场规律,尊重企业主体地位,引导企业主动转型升级,从本质上提升安全环保水平,切实规避政策调整风险,让企业在同一片“生态系统”中公平竞争、优胜劣汰。要充分发挥政府作用,统筹谋划农药行业发展规划,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优化生产布局和产业结构,构建农药产业发展新蓝图。不断创新监督机制,提升农药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大农药市场监督抽查力度,加强部门协调、上下联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努力确保农药监管无死角、无盲区,真正让农民用上“放心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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