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农化网中文网报道: 海外疫情仍在快速蔓延,在此背景之下,意大利、马来西亚、澳大利亚、菲律宾、新加坡等海外多个国家开始纷纷宣布“封国”、“封城”,以阻断疫情的传播。这些政策也直接导致了众多工厂生产、物流运输的中断,全球产业链遭遇巨大挑战。
刚刚,印度中央政府与各邦政府开会后也决定,封锁包括首都新德里市在内的受疫情影响严重的75个行政区。所有客运火车、地铁以及跨邦交通,全部禁止运行,市内建筑活动暂停,宗教场所全部关闭,并且关闭市内所有商业设施和工厂,至当地时间3月31日。
与此同时,印度航运总局(DGS)针对疫情防控,开始对中国及相关疫情严重国家所有港口出发的船舶实行14天隔离检疫,14天的隔离时间是从上一个港口离港开始算起。
因此,近期有出货到印度的外贸、货代人请务必注意、相互转告,谨防货物运输时间延长,以及到印度当地后无人提货、转运不畅!
▼印度官方通知:75个封城列表,包含新德里、孟买、清奈等众多港口城市
▼印度航运总局14天隔离检疫通知
而除了以上公布的75个行政区之外,印度政府还授权各邦根据其风险评估来扩大关闭区域的清单。根据印度时报的报道,目前印度全境内已经有82个地区被封锁,包括Andhra Pradesh(安得拉邦)、Telangana(泰兰加纳邦)、Punjab(旁遮普邦)、Uttarakhand(北阿坎德邦,又称北方邦)、Jharkhand(贾坎德邦)、Jammu and Kashmir(查谟和克什米尔邦)和Chandigarh(昌迪加尔邦)等区域。
根据印度卫生和家庭福利部最新通报,截至当地时间3月23日上午10点30分,印度累计确诊新冠肺炎病例415例,死亡7例,其中南部的马哈拉施特拉邦和南部的喀拉拉邦是确诊人数最多的地区,各有67人感染。虽然相较于欧美并不严重,但目前疫情呈现快速扩散的态势。印度拥有多达13亿人口,一旦无法得到有效遏制,则后果不堪设想!
除了货物可能会有滞港的风险,由此产生各种额外的港口费用外,各位外贸、货代人还务必注意。由于印度法律允许进口商不付款不提货。所以外贸企业要慎防有不良印度客人以此为借口而拒绝付款,甚至是弃货。到时货已经在路上,甚至是已经到港,外贸企业将面临进退两难的局面,最坏的结果就是货物滞港被拍卖,导致钱货两失。
据了解,在印度退运十分艰难。印度退运规定:出口商需凭原进口商提供的放弃货物证明、有关提货凭证及出口商要求退货函电委托船代理在付清港口仓储费、代理费等合理费用后办理退运手续。
没有这个证明,就只能要求银行或船代提供一系列的证明,手续十分复杂。
而印度海关还有另一项关于货物拍卖的规定:
1、货物到港后可在海关仓库存放30天。
2、满30天后海关将向进口商发出提货通知。如进口商因某种原因不能按时提货,可根据自己的需要向海关提出延长申请。
3、如进口商在延长后的时间内仍未能按时报关提货,海关将再次(也是最后一次)向进口商发出催促提货的通知。
4、如果进口商在接到海关第二次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仍不提货,也不做任何说明和申请延长,海关将拍卖有关商品。
货物抵达印度港口,需要提前3天进行IGM(货物舱单申报),一旦注明了进口人编码 (IEC编号),货权便已转移进口商。此时无论货主、货代或者船运公司,都无法控制货权,无论FOB或CIF条件下,无论提单是否“TO ORDER OF SHIPPER”(指示提单),无论提单是否在你手上,无论是L/C, D/P或者T/T,印度进口商都可以不退运,并且等待海关拍卖,低价获得货物。
因此,建议这段时间出口印度,务必仔细核实进口商资质情况,争取拿到全款后再发货!避免可能出现的财货两空的情况!
出口印度注意事项、谨防货物被拍卖
印度是南亚次大陆最大的国家,国内港口众多,主要港口有12个,包括孟买、加尔各答、钦奈(原名马德拉斯)、科钦、果阿等,承担3/4货运量。其中,孟买港为最大港口,海运能力居世界第18位。
中国海运到印度加尔各答港需经其他港口中转,航程在14-21天左右。中转港口包括科伦坡/维沙卡帕特南/克里什纳帕特南/巴生港/新加坡等港口。
01 单证要求
印度海运进出口,涉及到以下单证资料:
(1)已签名发票
(2)装箱清单
(3)海运提单或提货单/空运单
(4)已填制完毕的GATT申报单
(5)进口商或其报关代理人的申报单
(6)批文(需要时提供)
(7)信用证/银行汇票(需要时提供)
(8)保险文件
(9)进口许可证
(10)行业许可证(需要时提供)
(11)化验报告(货物系化学品时提供)
(12)暂准免税令
(13)关税免除权利证书(DEEC)/退税减税权利证书(DEPB)原件
(14)目录、详细技术规格、相关文献资料(货物系机械设备、机械设备零部件或化学品时提供)
(15)机械设备零部件单个价格
(16)原产地证(适用优惠关税税率时提供)
(17)无佣金声明
02 单证补充要求
印度海关总署已发出第33/2018号公告,其中规定自2018年4月1日起,进口商必须确保将以下基本细节通知其出口商在国外,以便将这些细节纳入于预订此类货物:
(1)进口商的进口和出口代码(IEC)
(2)消费税进口商身份证号(GSTIN)
(3)进口商的官方电子邮件ID(用于航运线路和海关的通信)
该通知是由于危险废物的寄售、其他废物或受限制物品以某些进口商的名义进口而仍未清除的情况下发出的。因此必须在提单上记录进口商的基本信息,以便这些详细信息可用于决定DPD堆码和其他各种用途。
03 关税政策
2017年7月1日起,印度将把其各种各样的本地服务税整合为货物和服务税(GST),这个税收也将取代此前公布的15%的印度服务税(Indian service tax)。GST的收费标准将是进出口印度服务费用的18%,包括码头装卸费用、内陆运输费用等本地费用。
2018年9月26日,印度政府突然宣布提高19种“非必要商品”的进口关税,以降低不断扩大的经常帐赤字。此次关税调整提高了空调、冰箱、洗衣机、鞋类、扬声器、珠宝、部分塑料制品、行李箱以及航空涡轮燃料等进口商品的关税。
印度财政部通知,从2018年10月12日起提高17种商品的进口关税。这17种商品包括智能手表、电信设备等。通知显示,智能手表和电信设备的关税从目前的10%提高到20%。
04海关规定
首先,所有转运至印度内陆货运站的货物,必须由船公司负责全程运输,并且必须要提单及舱单最终目的地一栏填写为该内陆点。否则,必须在港口掏箱或者支付高额的更改舱单费,方可转运至内陆。
其次,货物到港后,可在海关仓库存放30天。满30天后,海关将向进口商发出提货通知。如进口商因某种原因不能按时提货,可根据需要向海关提出延长申请。如印度买家不做延长申请,出口商的货物在海关存放30天后会被拍卖。
05 清关
卸货后(一般3天之内),进口商或其代理人须先填写《进口报关单》(Bill of Entry),一式四份。第一联和第二联由海关留存,第三联由进口商留存,第四联由进口商缴纳税款的银行留存。否则,须向港务局或机场当局缴纳高昂的滞留费。
如货物系通过电子数据交换(EDI)系统申报,无需填制纸质的《进口报关单》,但需在计算机系统中录入海关处理货物通关申请所需要的详细信息,由EDI系统自动生成《进口报关单》。
(1)提单
POD为印度的货物,收货人和通知方都必须是印度境内的,且有详细名称、地址、电话、传真。货物描述必须完整,准确;不允许在提单上显示free time条款;
当DTHC和内陆运费需要由收货人承担时,需要在货描处显示“DTHC and IHI charges from A to B on the consignee’s account,如需转运,需要加上in transit to条款,例如CIF Kolkata India in transit to Nepal
(2)根据产品HS CODE查询确定办理FORM B亚太证书还是一般产地证,FORM B清关时可以享受关税5%-100%的减免。
(3)发票日期要一致,出货日期也要跟提单一致。
(4)印度所有进口均需提交下列全套进口单证:进口许可证、海关申报单、入关单、商业发票、原产地证明书、装箱单和运货单。以上单证均需要一式3份
(5)包装和标签
印度的港口一般都位于热带地区,酷热潮湿都可能对货物造成损失。因此,装运的货物需用防水包装,并采用镀锌或马口铁装运箱,不使用防水油布之类包装物。
标签应当用英文写,指明原产国的说明文字要与写在集装箱或标签上的其他英文字一样醒目。
06 拍卖规定
印度海关拍卖规定:
(1)货物到港后可在海关仓库存放30天。
(2)满30天后海关将向进口商发出提货通知。如进口商因某种原因不能按时提货,可根据自己的需要向海关提出延长申请。
(3)如进口商在延长后的时间内仍未能按时报关提货,海关将再次(也是最后一次)向进口商发出催促提货的通知。
(4)如果进口商在接到海关第二次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仍不提货,也不做任何说明和申请延长,海关将拍卖有关商品。
货物抵达印度港口,需要提前3天进行IGM(货物舱单申报),一旦注明了进口人编码(IEC编号),货权便已转移进口商;此时,无论货主、货运代理或者船运公司,都无法控制货权,无论FOB或CIF条件下,无论提单是否“TO ORDER OF SHIPPER”(指示提单),无论提单是否在你手上,无论是L/C,D/P或者T/T,印度进口商都可以不退运,并且等待海关拍卖,低价获得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