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农化网中文网报道:2月5日,新华社授权发布《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 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的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意见》指出,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完成上述两大目标,脱贫攻坚最后堡垒必须攻克,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突出短板必须补上。
要点速览:
□ 要坚持精准扶贫,确保剩余贫困人口如期脱贫。
□ 采取综合性措施,确保2020年年底前生猪产能基本恢复到接近正常年份水平。
□ 加大对大豆高产品种和玉米、大豆间作新农艺推广的支持力度。
□ 基本实现行政村光纤网络和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普遍覆盖。
□ 加快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智慧气象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应用。
□ 发展富民乡村产业,将小农户融入农业产业链。
□ 通过村庄整治、土地整理等方式节余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发展乡村产业项目。
□ 加大中央和地方财政“三农”投入力度,中央预算内投资继续向农业农村倾斜。地方政府要在一般债券支出中安排一定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和乡村振兴项目建设。
锁定两大任务:
脱贫攻坚和补“三农”领域短板
《意见》共分5个部分,包括:
~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补上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
~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加强农村基层治理;
~强化农村补短板保障措施。
《意见》强调,面对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上升、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复杂局面,稳住农业基本盘、发挥“三农”压舱石作用至关重要,政策措施必须逐项抓好落实,确保如期完成任务。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总监严跃进对界面新闻表示,今年的中央一号文继续聚焦“三农”问题,明确了补上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短板的重要工作思路,是接下来农村发展和振兴的关键顶层设计,具有很重要的指导性作用。
当前中国经济运行面临较大下行压力,外部环境复杂性依旧存在,内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冲击,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保证粮食安全和促进农民增收是高层关注的焦点。
《意见》强调,粮食生产要稳字当头,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释放了鲜明的政策信号。为此,《意见》提出,要压实各级责任,强化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进一步完善农业补贴政策;调动地方抓粮积极性;加强技术服务。
在促进农民增收上,《意见》指出,要支持各地立足资源优势打造各具特色的农业全产业链,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建设各类产业园区基地,重点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订单农业、入股分红、托管服务等方式,带动小农户融入农业产业链。此外,要稳住农民工就业。工资性收入占农民可支配收入大头。稳住农民工就业对稳定农民增收至关重要。重点是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开发城镇就业岗位,加大农民工稳岗支持力度。
用地保障方面,《意见》提出完善乡村产业发展用地政策体系,将农业种植养殖配建的各类辅助设施用地纳入农用地管理,合理确定辅助设施用地规模上限,明确农业设施用地可以使用耕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通过入股、租用等方式直接用于发展乡村产业。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省级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应安排至少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产业用地。
严跃进表示,农村经济要发展,用地保障在其中扮演非常关键的角色。《意见》提到的“农业设施用地可以使用耕地”,这使得后续设施农业发展面临更好的用地支持。“集体建设用地可以通过入股、租用等方式直接用于发展乡村产业”,这对于推动相关农业关联产业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
在继续推进农村改革,激发农村发展活力方面,《意见》也提出了一系列政策安排。
《意见》提出,要扎实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重点是推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落地见效,抓紧制定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配套制度。严格农村宅基地管理,扎实推进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以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严跃进分析称,随着2020年新《土地管理法》的落实,推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等相关配套政策也会陆续出台。类似政策包括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界定、入市交易流程的制定、相关增值收益分配等。不过,配套政策一定会强调用途管制,换言之,对于一些不符合此类用地的物业开发,依然会有政策限制。
他还表示,相比过去关于宅基地退出等表述,此次“中央一号文件”没有提及“退出”的概念,而是明确要对乡镇宅基地审批严格监管,尤其是要防止土地占用失控等风险。从实际情况看,江苏盐城、阜宁等地此前出台了鼓励退出宅基地的做法,类似退出是有序退出和自愿退出,也和农村人口进城购房等进行了挂钩。严跃进预计,后续若是“三权分置”改革有效,此类宅基地相关农户进行购房的意愿会明显增强,尤其是在医保等制度比较完善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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