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农化网中文网报道: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31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这是我国首次制定专门的法律来规范防治土壤污染,法律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依法保护土壤环境,是保障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的民生工程。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当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张桂龙说,这部法律就是为了保障和实现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的一部法律。
他介绍,土壤污染和大气污染、水污染有很大不同:一是隐蔽性,大气和水污染比较直观,人体感官都可以感受到,但是土壤污染必须通过仪器设备采样检测才可以感知;二是滞后性,土壤里面有污染物,不会很快就显现,国际经验表明一般要经过十年甚至以上才能显现出来;三是累积性,长年累月的污染物累积到一定程度起作用。
张桂龙表示,我国的环保法等相关法律对防治土壤污染提了一些要求,但是这些要求比较原则、分散,侧重于预防,对土壤里面已经存在的污染怎么治理,还需要规范,因此我国有必要制定专门的法律来规范土壤污染防治。
土壤污染防治法共七章、九十九条。法律明确了土壤污染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管理、风险管控、污染担责、公众参与的原则。
在土壤污染预防和保护方面,法律要求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有毒有害物质排放等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向社会公开并适时更新。法律强化了农业投入品管理,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并加强对未污染土壤和未利用地的保护。
要实现吃得放心、住得安心,法律对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要求各有不同。
法律提出,国家建立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按照土壤污染程度和相关标准,将农用地划分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对不同类的农用地,法律分别规定了不同的管理措施,明确相应的风险管控和修复要求。
法律要求,国家实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法律规定了进出名录管理地块的条件、程序以及应当采取的风险管控和修复措施。如法律要求,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此外,法律还对违法行为制定了详细的处罚措施。
张桂龙表示,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出台实施,是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土壤污染防治的决策部署,也有助于完善中国特色法律体系,尤其是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的法律制度体系,更为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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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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