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农化网中文网报道: 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近日依据科学研究,对新烟碱类农药在紧急情况下的应用进行了检验。此前欧盟中的7个成员国(保加利亚、爱沙尼亚、芬兰、匈牙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和罗马尼亚)于2017年颁布规定,允许在紧急情况下使用新烟碱类农药。
欧洲食品安全局针对各国情况,评估是否有其他农药能够代替新烟碱类农药,并评定是否有杀虫以外的解决方案。
2013年,欧盟委员会限制含活性成分噻虫胺、噻虫嗪和吡虫啉农药的使用。此项决议是在欧洲食品安全局经评估后,认为这些成分会对蜜蜂健康造成威胁后制定的。
欧盟成员国政府可以不执行限用令,在有证据表明害虫不能通过其他方式防治的情况下,允许使用此类药物。2013年以来,一些欧盟成员国多次批准了这些农药的使用。
2017年,欧洲食品安全局针对因植物健康受到严重影响而使用的杀虫剂,开发出评估方法。此后,欧盟委员会要求欧洲食品安全局使用这一方法来评估新烟碱类药物在获批的7个国家中的使用。
评估报告认为只有在紧急情况下使用此类农药才是合理的。评估内容不涉及欧盟成员国为降低此类农药对蜜蜂和环境的风险而采取的措施。
该报告的评估涉及所有这7个允许紧急情况下使用新烟碱类农药的国家,报告内容已向欧盟委员会风险管理者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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