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动辄上千万亩种植规模的大宗作物相比,火龙果等种植面积小、种植区域相对零散的作物属于小宗特色作物。由于小宗特色作物种类繁多,种植面积不大且较为分散,农药使用量有限,农药生产企业从经营利润上考虑,不愿意花费时间和金钱在这些作物上进行田间试验和农药登记,导致在小宗特色作物上的农药登记产品几乎没有。但在实际生产过程中,种植户或零售店根据经验来超范围推广使用农药的情况非常普遍。
而这种选择在今年6月1日后将遇到“拦路虎”,新的农药管理条例将于6月1日起执行,根据新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农药使用者应当严格按照农药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使用农药,不得扩大使用范围、加大用药剂量或者改变使用方法,违者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换言之,新条例执行后,这些作物将面临无药可用的局面。那么小宗作物农药登记的主要障碍有哪些?目前用药有存在哪些问题呢?
现状:企业扎堆登记大宗作物 小宗特色作物农药登记几乎为零
由于小宗特色作物农药使用量有限,农药生产企业从经营利润上考虑,不愿意花费时间和金钱在这些作物上进行田间试验和农药登记,导致在小宗特色作物上的农药登记产品几乎没有。
相反,农药生产企业扎堆在大宗作物上进行登记。据中国农药信息网2016年统计数据显示,农药产品大量登记在大田作物及种植面积大的经济作物上,水稻、棉花、小麦、柑橘、苹果、玉米、甘蓝、花生、油菜、黄瓜10种作物,农药登记数量高达32700次以上,占整个农药登记的67%,而火龙果、百香果、香芋、地瓜等小宗特色作物的农药登记数量为0。
这和我国的农药登记制度有关。一方面,我国农药登记时间长,登记费用高。登记一个新产品要3年以上,费用在40万元左右;扩增一种作物时间也要2年多,费用普遍在15万以上。因此,为了节约成本,获取利润,增加销售,生产企业往往只给一种农药成分登记一两种大宗作物,小宗特色作物则无人问津。
因此,在实际生产过程中,种植户或零售店根据经验来超范围推广使用农药的情况非常普遍。这一方面是由于小宗特色作物无专门的农药登记产品,不得已而为之;另一方面,则是生产企业为节省成本而实行的策略。小宗特色作物超范围使用农药实属无奈之举,但超范围使用带来的风险也不容小觑。
一行业人士指出,农药的使用关系到食品的安全以及作物自身的安全。在一种作物上登记了,只能证明该产品在这个作物上有相应的使用技术,如用量、使用适期、使用次数、安全间隔期、最大允许残留量等,这些技术参数是不能直接嫁接到其它作物上的,“因为每个作物的GAP (GoodAgriculturalPractice, 最佳农事操作)不同,病虫害发生的时期、频次和严重程度也就不同,气候、采收、储藏、运输的方式不同也使得农药的降解速度不同。”简言之,农药的超范围使用很容易造成农产品中农药残留超标,无法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那么小宗特色作物农药用药究竟如何解决?行业人士普遍认为,最终还是要从小宗特色作物用药登记上着手,可以将小作物归类进行登记,鼓励生产企业进行小作物农药登记。
破题:地方省市纷纷出台小宗作物登记优惠政策
近年来,农业部一直致力建立特色小宗作物用药登记长效机制,鼓励小宗作物用药登记。农业部先后制定了《用药短缺特色小宗作物名录》、《特色小宗作物农药登记药效试验群组名录》、《特色小宗作物农药登记残留试验群组名录》和《特色小宗作物用药登记资料要求(征求意见稿)》,探索建立特色小宗作物登记资料申报绿色通道,对通过联合试验取得的药效和残留资料开展集中审评,缩短时间,加快特色小宗作物登记。
目前,山东、浙江省份均已经出台小宗作物登记优惠政策。山东省前期已经出台小宗作物用药登记优惠政策,首先,登记费用比较低,由参与登记厂家联合登记,共同承担费用,降低额度可达50%以上。其次,登记时间缩短,小宗作物用药登记实行绿色通道审批。但这仅限于扩作登记,不适合首次登记。
浙江省则编制了《浙江省特色优势作物农药登记中长期发展规划(2016-2020)》,从2012年开始设立小宗作物农药登记财政补贴项目,4年来省财政共安排专项资金2200万元,支持32家农药生产企业、127个农药产品登记试验。到2020年,浙江省有望新增200个登记农药,届时,推广应用面积将达到1000万亩次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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