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农化网中文网报道: 印度农药登记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在修订新的农药进口和生产条例时,将政府的“印度制造”议题考虑在内。根据最新的会议记录,委员会考虑了许多因素,包括农药短缺,农药制剂技术缺乏等可能性。
会议还表示印度农业与农民福利部(DAC&FW)可以在实施登记新规则前考虑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意见。
更加严格的进口相关规定
农药在增加作物产量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可以看到,在过去的数十年间,进口农药对印度本土农药制造的冲击越来越大。同时,委员会也观察到一些国家试图在印度市场倾销质量低劣的农药产品。
印度政府目前正在积极推动“印度制造”运动,研发出高质量的农化产品,实现自力更生。考虑到现实的情况令人担忧,委员会决定重新修订农药进口政策。决定如下:
1. 如果农化产品中的活性分子已经由印度本土生产商登记注册,今后将不再发放该类分子的进口登记许可证书。
2. 所有处于审查阶段,或已经完成的,或等待委员会决定的登记申请都将适用以上决定。
3. 考虑到上述决定,将撤销原药进口(TI)与原药自主生产(TIM)指导标准,对于该类分子将不再发放证书。
4. 如果活性分子或者制剂配方是由本土企业登记的,处于TIM或FIM(制剂自主生产)框架内,今后将不再发放u/s 9(4) TI/FI(制剂进口)证书。
5. 今后将加强进口的管理要求,以TI为例,进口时将需要增加农药/制剂生产过称、登记证书副本以及其它包括详细化学成分等真实的文本信息。
6. 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的指导意见,如果五批次样本中的TI/FI没有进行原药登记,必须从商业工厂中获取登记。该项目中所有的费用都需要由申请者自己承担。该规定详细的提议将提交给DAC&FW,等待批准和补充。
进口政策变化
会议决定如果申请人的产品中拥有的登记证为本土生产商所有,今后将不会向任何公司发送进口许可。TI类的申请者必须提交书面陈诉,表明申请者没有拥有TIM类产品的登记证。所有此类的登记证书应该停止并取消,各个州政府可能被要求取消生产发放这些产品的生产销售许可
生产政策的变化
现有的对于本土农药生产厂商的登记必须要简化。委员会决定:
1.除首次登记的情况,如果为化学相似农药,那么下列试验——小鼠急性经口毒性实验、大鼠急性吸入毒性试验、皮肤刺激性试验以及粘膜刺激性试验,在TIM u/s 9(3) 分类下将不再被要求。
2. 涉及TIM u/s 9(4)分类,应该用埃姆斯(Ames)试验 (First tier)取代所有的毒理学数据要求。
3. 在所有的本土类别申请中,由GLP认证实验室开展的不属于GLP规定的所有研究也应该被接受。
4. 从新法令批准后开始的两年内,非GLP实验室给出的毒理学试验也应该被接受,以此鼓励本土农药生产商,并简便TIM/FIM类产品的登记步骤
过期的登记证书将被取消
委员会观察到有些登记人在进口登记已经过期的情况下,还在不断进口这些没有经过验证的农药。因此会议决定不在有效期的登记证将失效并作废。
所有的这类登记证需要重新获得验证,并从CIB&RC秘书处获得有效期。
DAC&FW应当发布公告作废所有这类证书。各级政府机构也应该取消这类产品的生产/包装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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