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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的农药管理和登记要求详解

来自分类:作家专栏
2015-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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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是一个小的岛国,基本上不进行农业生产,但是从事小规模花卉、其他园艺作物、蔬菜、水果,甚至一些特别农作物的商业化生产和销售。因此新加坡对农药还有一定的需求。除农业用药外,城市绿化和公共卫生(包括家庭)害物防治等方面也使用农药。本文主要介绍新加坡农业食品和兽医局的农用农药管理和农药登记要求。与几年前相比,新加坡农药登记要求有所提高,主要表现在药效和毒性资料要求方面。另外登记评审也比以前严格而且速度更慢。

 
1.  新加坡的农药管理法规
 
新加坡农药管理法规是新加坡植物控制法的一部分,专门管理拟用于新加坡农业生产的农药产品的登记,具体名称为CONIROL OF PLANTS ACT(CHAPTER 57A, SECTION 48)CONTROL OF PLANTS (REGISTRATION OF PESTICIDES)RULES。
 
2.  新加坡的农药管理机构
 
新加坡的农药管理机构是新加坡农业食品与兽医局(Agri-Food & Veterin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 (headquarter),该局简称AVA。总部地址在52 Jurong Gateway Road #14-01 Dingapore 608550),紧邻裕廊东地铁站。

3.  新加坡农药登记要求

新加坡农药管理机构依据植物控制法制定了农药登记指导原则(guidelines for pesticide registration),规定了农药登记资料要求。
 
3.1  农药登记要求总则

(1)用于植物生产的农药必须在AVA取得登记。工业、公共卫生和家用农药不需要依据植物控制法在AVA申请登记(即不受AVA管理)。卫生用药需要在卫生部申请登记。
 
(2)生产、进口、分销、供应或销售农药的个人(其在新加坡注册公司并在新加坡从事业务)都可以申请农药登记,以用于新加坡植物生产。
 
(3)向AVA提交农药登记申请之前需要向环境部污染控制处(即NEA下属的PCD)咨询获得在新加坡使用农药的许可要求。对于那些受到NEA管制的被列为毒害物质的农药产品,则需要获得PCD的毒品证之后才能向AVA提出登记申请,并附上毒品证之复印件。
 
(4)申请农药产品登记需要提交登记申请表,每个产品登记都需要附带一份该申请表。该申请表可以在AVA网站下载。
 
① 需要使用CD向AVA提交登记资料的软拷贝以及正确签字的申请表,提交地址为52 Jurong Gateway Road,Level 6 Service Center。登记申请在AVA收到之后1年之内有效。
 
② 申请登记时提交的资料必须完整,否则不予受理。
 
③ 申请者可以亲自到上述AVA所在地提交登记申请,并提供申请者的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证明其在申请表第一项中所填写的内容属实。如果申请者自己不能亲自到场提交申请,则可以书面授权公司的代表携带申请者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提交申请。
 
3.2  登记费用

每个产品的登记费用是465块新币(此费用不归还)。申请人可以通过AXS、GIRO或者通过AVA网站提交费用。一般在AVA收到申请并将发票寄给公司之后再缴费。AVA缴费网站:http://www.ava.gov.sg/Services/GIROAndPayment/。
 
3.3  登记资料要求
 
登记申请表里申请公司可以是制造商(在新加坡有工厂或者在海外有相同公司名称的工厂)、进口商或分销商,可以是其中1个或2个。对于登记产品适用作物,需要与标签标注的作物一致.而且是根据药效试验决定的(共有3个选项:蔬菜、果树、果园或观赏作物),所以一般只选其中一项即可,多选则需要多种药效试验支持。
 
3.3.1  申请农药登记要求提供的登记资料

(1)首次登记申请,需要提交申请者的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2)一份最新的公司信息资料,该信息需要来自新加坡公司注册局(Registry of Company and Business),如果跟上次申请时相同则不需要提供该信息。
 
(3)在必要时,需要提交PCD颁发的有毒物质许可证(Hazardous Substances License)。
 
(4)标签:中英双语。
 
(5)登记资料要求将详细内容列于登记指导的附录1~4。其中附录1是关于化学农药登记资料要求的。
 
(6)申请者有可能被要求提供如下样品:登记产品样品和标样,一般产品可不提供。新产品或特殊情况下可能需要提供:0.25 g标样以及COA和MSDS资料;2 mL制剂样品。
 
(7)产品需要符合FAO标准要求。
 
(8)可以提交在其他国家的登记证复印件(不是必须)。
 
3.3.2  关于药效和毒性资料要求的特殊说明

(1)关于药效报告:要求提供根据FAO药效试验指导进行的试验报告。在新加坡或在东盟(ASEAN)国家进行试验报告都被接受。如果提供已发表的报告,需要有效成分(浓度)和剂型都相同。这说明新加坡更重视产品在当地的实际应用效果。
 
(2)关于急性经口和经皮毒性报告(ISO/GLP):AVA要求提供根据OECD guidelines进行试验获得的GLP报告,并提供GLP实验室资质证书(复印件)。如果是其他国际认可的实验室也需要提供证明(但不一定被接受)。其他毒理学资料可以是公开发表的各种资料,比如FAO资料。但是引用的资料必须注明出处。
 
3.4  登记评审

AVA收到申请登记资料后,提交给技术委员会审查或评价。AVA保留向申请者就某个方面索取进一步资料的权利。

新加坡农药登记评审由AVA内部专家组成的委员会进行。一般一个产品需要一年甚至更长时间才能获得登记。资料齐全的老产品可能在6个月内获得登记。AVA一般会同时受理不同公司提供的登记申请。同一公司可以同时提交多个产品登记申请,但是不会因为同时提交而得到同时评审(一般只取有限的几个产品进行同时评审),所以建议每次少提交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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