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简介
农药登记证号:PD20085675 | ||||||||
登记证持有人:威海韩孚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 ||||||||
农药名称:阿维·高氯 | ||||||||
剂型:微乳剂 | ||||||||
毒性及其标识: (原药高毒) | ||||||||
总有效成分含量:2% |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高效氯氰菊酯1.8% 阿维菌素0.2% |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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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幼虫发生盛期施药。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
产品性能: 本产品由阿维菌素原药、高效氯氰菊酯原药溶解在适宜的助剂中配制而成,对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
注意事项: 1、产品在甘蓝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在萝卜上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6、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 ||||||||
中毒急救措施: 症状: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阿维菌素中毒为主,引吐、洗胃,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若判断为高氯中毒为主,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质量保证期: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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