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药列入欧盟农化指令附件1中
日期:01-10-2011
根据EU 6-BA 第二特别工作组提议,欧盟委员会再次将另外三个原药列入欧盟农化登记指令附件1(91/414)中,这三个原药分别是来自日本住友化学公司的杀菌剂糠菌唑,
拜耳作物科学的除草剂磺草唑胺,以及植物生长调节剂6-苄基腺嘌呤。
关于杀菌剂糠菌唑,自欧盟2008年提出反对再次登记提议之后,住友化学立即再次提交了申请,补充了相关资料,来证明这个原药对水体生物不会产生高危害,以及对水源可能产生的污染情况,这个原药将于2011年2月1日重新被列入到附件1中。另外,欧盟特别提醒当批准相关产品时,各成员国必须特别注意产品对操作者以及水体生物的安全。截止2013年1月31日之前,住友化学还必须另外提交的相关资料包括:在主要作物、轮耕作物以及动物源产品中,三唑类代谢物的残留情况,对食草类哺乳动物的长期危害,此外,当欧盟采用新的测试方针后,还须提交这个原药对内分泌干扰方面的影响。
因为评估资料曾经严重不足,磺草唑胺和6-苄基腺嘌呤这两个原药最初被暂时撤销了评审。
拜耳作物科学再次提交资料成功之后,磺唑草胺和6-苄基腺嘌呤分别将于2011年5月1日和2011年6月1日列入到附件1中。截止2015年4月30日之前,欧盟各成员国均可对磺草唑胺相关产品进行再次登记,评审时,必须考虑地下水保护,水体生物保护以及非目标作物的保护等相关问题。需于2011年10月30日之前,提交有关产品规范方面的信息,于2013年4月30日前提交两个代谢物和一个杂质的相关信息。对于6-苄基腺嘌呤,各个成员国2015年5月31日前可以对相关产品进行再次登记,但是批准时须考虑水体生物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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