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4-D盐水溶性粒剂发明专利的严正声明
日期:03-16-2015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6月12日获得了发明名称为“一种2,4-D盐水溶性粒剂及其制备方法”(专利号:ZL 2012 1 0016942.X)的发明专利权。该发明专利保护多种2,4-D盐SG产品(如2,4-D DMA Salt 96% SG)及其制备方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除了专利权人(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该专利,即不得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专利产品,或者使用该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即,未经我司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使用、制造、宣传、购买、销售、进口该专利产品,凡有上述行为者,都将构成专利侵权。我司有权要求其停止侵害,对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其赔偿损失。
据我司掌握的证据显示,目前国内农药市场有个别商家正在仿制和宣传我司2,4-D盐SG产品。对上述违法行为,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此郑重声明:任何侵权行为人(含潜在侵权行为人)都必须立即停止侵害我司的相关专利权,否则,我司将拿起法律武器,坚决予以打击,以维护润丰正当、合法权益。
特此声明!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