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问题亟待解决
日期:10-10-2014
我国是农药生产和使用大国,每年农药原药的消费量为50万吨左右,所需的农药包装物高达100亿个(件),其中,被农民随意丢弃的农药包装废弃物超过30亿个(件),成为农村固废污染的重要来源。严重威胁农村环境安全、水体生态安全和农民健康,亟须国家出台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政策,明确相关责任主体,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
现状:年弃农药包装物超过30亿个
农药包装废弃物是因农业生产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被废弃的包装物,包括用塑料、玻璃、铝箔、纸板等材料制作的瓶、桶、罐、袋等农药包装物。据统计,目前我国每年农药原药的消费量为50万吨左右,按1吨原药产生2吨制剂计算,如按平均100g农药需一个农药包装物,我国一年所需的农药包装物高达100亿个(件)。
来自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提供的调查结果表明,农民施用农药后,有一半以上的人把农药瓶随手扔在田间地头或河里,随意丢弃的农药包装废弃物成了田间地头主要的污染物。
另据有关部门对江西等地区的实地调查发现,每亩农田每年残留的农药包装物5—10个,有研究估计我国每年废弃的农药包装物超过30亿个(件),重量大约有10万—15万吨以上。
原因:缺乏责任主体和法律法规
近年来,我国虽已陆续淘汰了30余种高残留、高污染农药,但仍有10余种高毒农药在继续使用,且农民使用后往往将残存药剂的包装物弃置野外,日积月累生态环境所受影响越来越大。
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回收处理责任不明。现行法律法规并未明确规定应由哪个部门承担农药回收处置工作,导致基层不知农药包装废弃物“由谁回收、如何回收、怎样处置”。
二是集中处置设施匮乏。因缺乏必要处置设施,许多种粮大户无法对收集的农药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多数情况下只好付诸一炬。
三是群众环保意识有待提高。“用后即扔”仍是农民对待农药的普遍做法,特别是近年来部分厂商推出小包装农药产品,加剧了农药废弃物回收难度,亟须加强环保理念宣传,提高农民群众环保意识。
国外经验及政策建议
美国许多州实行回收押金制度,约束农药生产厂家进行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日本则针对可能会产生的农药包装废弃物环境污染,在农药包装物的生产、使用、回收及安全处置环节对农药的生产者、销售者和使用者均做出了明确的要求,将回收、利用、处置废旧包装材料的义务与生产、销售、消费该商品的权利密切挂起钩来,把回收、利用、处置的义务和权利层层分解落实到商品及包装材料整个周期的各个环节。而欧盟内部多数国家目前也都开展了农药包装废弃物的污染防治工作,其中,比利时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比例达到了92%以上。
我国的农药包装回收需明确农药生产销售企业的主体防治责任,依托现有的农药销售体系,将回收责任绑定销售许可,建立立足基层的回收体系。基于目前国内农药包装物多为小规格的包装、不利于回收再利用的现实,随着目前土地流转及规模化种植的发展趋势,应推动农药包装的行业标准建立,逐步淘汰不易回收处置的小包装和铝箔类包装,并逐步统一包装的规格及大小要求,以促进今后回收处置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