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绿色通道指南发布 大型种企再获政策优势
日期:06-04-2014
此前颇受关注的种子绿色通道政策执行方案终于落定,近日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发布《国家级水稻玉米品种审定绿色通道试验指南(试行)》,该《指南》共有六章二十四条,明确了企业自行开展自有品种区域试验、生产试验方式方法。
成都种业协会办公室主任江波表示,绿色通道政策实际上在去年年底通过的最新版《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 中就已经提到,也是最新版《审定办法》和2001年版最大的差别,此次的《指南》是绿色通道具体执行办法。他说,以往一个品种的审定都由国家组织统一实验,现在大型企业可以自主试验,这为国内大型种子企业审定提供了便利。
根据《指南》,品种审定绿色通道试验包括以下两种情形: 1、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注册资本1亿元、达到《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1年第3号)第十六条规定条件的种子企业,可以自行开展自有品种区域试验、生产试验; 2、已通过省级审定的品种,具备相邻省、自治区、直辖市同一生态类型区10个以上生产试验点连续两年试验数据的,申请国家级审定时可以免予进行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
敦煌种业董秘张绍平对此表示,近年来国家颁布的种业政策,均可看见对大型种企的扶持力度,这也符合国家的政策导向。
据农业部数据显示, 随着企业兼并重组不断加快,种子研发、生产的集中度提升,种企总量由3年前的8700多家减少到目前的5200家,减幅达40%。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企业106家,增幅近2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