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农化网中文网报道:2025年5月28日,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农药标签和说明书标注要求意见的通知》,拟对农药标签和说明书标注提出4项新的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依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农业农村部拟对农药标签和说明书标注提出如下要求。
一、农药制剂产品应当标注所用原药(母药)的登记证号和生产企业名称,相关内容可以在可追溯电子信息码中体现,由该制剂产品登记证持有人对真实性负责。
二、同一登记证号的农药产品应当标注同样的商标,委托加工、分装的产品不得标注受托人的商标。
三、农药产品登记用于耐除草剂的作物,应当标注适用的作物品种名称;用于耐除草剂转基因作物的,应当标注适用的作物和转化体名称。
四、农药产品使用时需要添加指定助剂的,应当标注助剂的相关信息。
现对以上措施征求意见。请于2025年6月13日前将意见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
在线阅读本文: http://cn.agropages.com/News/NewsDetail---34885.htm | |
来源: | Agropages.com |
---|---|
网站: | www.agropages.com |
联系: | info@agropages.com |
关于AgroPages: | AgroPages 是全球农化领域领先的网络媒体,我们为行业提供专业的市场调研,报告定制,媒体宣传,以及品牌推广等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