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农药》2024,63(03)
原题目:我国甘蔗用农药登记现状分析
作者:黄慧文;李德伟;梁菊菊;李涛;罗亚伟;覃振强
食糖是我国重要的农产品之一,关系着社会的稳定与发展。作为食糖的基础原料,糖料产业发展对于确保食糖供给安全至关重要。2020/2021年榨季,我国甘蔗糖产量占食糖总量的85.6%。甘蔗作为食糖的重要原料作物,在种植过程中会遭受到多种病虫草害的侵扰,严重影响着甘蔗的产量和含糖量。化学防治仍是当前防治甘蔗病虫草害的主要手段,在保障甘蔗生产安全的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根据2022年国务院最新修订的2017版《农药管理条例》,国家实行农药登记制度;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1号修订《农药登记管理办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使用的农药,应当取得农药登记。农药登记是我国乃至世界各国对农药实行全面监管的重要环节。我国科技工作者于2013年对甘蔗上登记的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的品种特点进行了分析,近2年也有文献简单总结了甘蔗农药登记情况及介绍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制定进展。本文通过查询中国农药信息对我国2023年9月30日前获批登记并在有效登记状态的甘蔗用农药登记信息进行较为系统的统计,详细阐述了甘蔗除草剂、杀虫剂、杀菌剂和植物生长调节剂的产品数量、有效成分、防治对象、施用方法、产品剂型及生产企业等情况,并分析了存在的一些问题,以期对我国今后甘蔗用农药产业的发展及登记工作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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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甘蔗用农药登记现状
1.1 登记概况
截至2023年9月30日,我国农药信息网上在有效登记状态的甘蔗用农药产品共有474个,其中除草剂产品280个,占甘蔗用农药总登记数的59.07%;杀虫剂产品183个(含1个杀线虫剂),占38.61%;杀菌剂产品2个,占0.42%;植物生长调节剂9个,占1.90%。没有登记在甘蔗地使用的杀鼠剂,甘蔗地除草剂的登记数量高于其他用途的药剂。
登记的甘蔗用农药有效成分共计53个,除草剂有效成分22个,杀虫剂有效成分20个,杀菌剂有效成分2个,植物生长调节剂有效成分9个。
2023年在有效登记状态的甘蔗用农药产品数较10年前增加约210个,有效成分增加约17个,较2年前增加约70个产品及2个有效成分。总体上,10年来我国甘蔗用农药登记数量呈不断上升趋势。
1.2 登记现状分析
1.2.1 除草剂
登记的甘蔗用除草剂280个产品中,单剂176个,混剂104个。除草剂有效成分22个,位居前5的有效成分分别为莠灭净、敌草隆、2甲4氯(钠)、草甘膦和莠去津,主要是内吸传导型除草剂(见表1)。含有这前5种有效成分的登记产品有232个,占到甘蔗用除草剂产品总数的82.86%。其次是硝磺草酮、甲磺草胺、氯吡嘧磺隆、乙氧氟草醚、环嗪酮,含有这5种有效成分的登记产品较少,共登记50个产品。而含有乙草胺、氰草津、扑草净、异丙甲草胺、西玛津、异草松、甲咪唑烟酸、三氯吡氧乙酸丁氧基乙酯、唑草酮、溴苯腈、嗪草酮、丁草胺12个有效成分的登记产品很少,共登记38个产品。甘蔗用除草剂登记的前10种产品见表2。
表1 甘蔗用除草剂登记的前10种有效成分
表2 甘蔗用除草剂登记的前10种产品
含相同有效成分(包括配比不同)的除草剂产品总共有37种,位居前5的产品为甲·灭·敌草隆、草甘膦(盐)、敌草隆、莠灭净和莠去津,这5种产品的数量有187个,占到除草剂产品总数的66.79%,其余单种产品的数量均不足10个。甘蔗地除草剂主要登记用于防除一年生杂草和多年生恶性杂草,一般在甘蔗芽前封闭土壤,或苗后早期杂草2~4叶期进行喷施,具体施用时间需注意结合各除草剂产品特点进行施药。
所登记的除草剂产品,剂型包括可湿性粉剂、悬浮剂、水剂、水分散粒剂、乳油、可溶液剂、水乳剂共7种剂型。其中以可湿性粉剂为主,有144个产品,占51.43%;其次为悬浮剂,有45个产品,占16.07%。而毒性方面,除了极个别产品登记为中等毒性,其他产品均为低毒或微毒。
1.2.2 杀虫剂
登记的甘蔗用杀虫剂183个产品中,单剂有105个,混剂78个,含1个杀线虫剂(10%噻唑膦颗粒剂)。杀虫剂产品中的有效成分有20种,主要是噻虫胺、噻虫嗪、毒死蜱、杀虫双和氯虫苯甲酰胺(见表3)。含有这前5种有效成分的登记产品有150个,占杀虫剂产品总数的81.97%。其次是杀虫单、辛硫磷、丁硫克百威、吡虫啉、氟氯氰菊酯,含有这5种有效成分的登记产品较少,共登记64个产品。而含有敌百虫、联苯菊酯、二嗪磷、呋虫胺、杀螟丹、甲氨基阿维菌素、氟苯虫酰胺、苏云金杆菌、金龟子绿僵菌、噻唑膦这10种有效成分的登记产品很少,共登记19个产品。
登记的甘蔗用杀虫剂前10种有效成分中,作用方式以胃毒、触杀、内吸为主,主要作用于害虫神经系统。毒死蜱、杀虫双、杀虫单和丁硫克百威的毒性为中等毒,氯虫苯甲酰胺为微毒,其他为低毒。
表3 甘蔗用杀虫剂登记的前10种有效成分
含相同有效成分(包括配比不同)的杀虫剂产品总共有36种,前5种为噻虫胺、噻虫嗪、杀虫双、氯虫·噻虫胺和丁硫克百威,这5种产品的总数量有91个,占到杀虫剂产品总数约50%。其次是毒·辛、噻虫·氟氯氰、毒死蜱、氯虫苯甲酰胺、杀单·噻虫嗪、杀单·噻虫胺,单种产品数量在6~10个(见表4)。其他杀虫剂产品登记很少,其中15种产品的单种数量仅1个,如苏云金杆菌·噻虫胺、金龟子绿僵菌CQMa421等各只有1个产品。登记的防治对象主要是蔗螟、蔗龟,推荐在甘蔗种植时或培土追肥时施用。
表4 甘蔗用杀虫剂登记的前10种产品
登记的甘蔗用杀虫剂产品为中低微毒性。其中24个登记产品为中等毒性,如杀虫双、毒死蜱、丁硫克百威、辛硫磷、杀螟丹及噻唑膦。低毒产品有116个,微毒产品43个,低微毒的产品合计159个,占比86.89%。
登记的杀虫剂产品剂型有颗粒剂、水剂、悬浮剂、缓释粒剂、水分散粒剂、可溶液剂、乳油、可溶粉剂、超低容量液剂、微乳剂、烟雾剂共11种剂型。以颗粒剂为主,有149个产品,占81.42%;水剂、悬浮剂、缓释粒剂、水分散粒剂、可溶液剂的产品分别有16、6、3、2、2个,而乳油、可溶粉剂、超低容量液剂、微乳剂、烟雾剂的产品仅各为1个。
1.2.3 杀菌剂
甘蔗用杀菌剂的登记产品有2个,有效成分是嘧菌酯和苯醚甲环唑。产品分别为1%苯醚甲环唑颗粒剂、325g/L苯甲·嘧菌酯悬浮剂,毒性为微毒和低毒,均登记用于防治甘蔗凤梨病,于甘蔗新种或宿根培土时用于沟施(见表5)。
表5 甘蔗用杀菌剂的2个登记产品
1.2.4 植物生长调节剂
甘蔗用植物生长调节剂的登记产品总共有9个,除复硝酚钾为混剂外,其余8个产品均为单剂。有效成分共9种,分别为邻硝基苯酚钾、2,4-二硝基苯酚钾、对硝基苯酚钾、羟烯腺嘌呤、芸苔素内酯、赤霉酸、吲哚丁酸、28-表高芸苔素内酯和乙烯利,毒性均为低毒,施用方法以喷雾为主。以上有效成分均为植物生长促进剂,除乙烯利主要用于促进作物成熟(即催熟)外,其他成分的作用均可以促进作物生长发育,如促进作物生根发芽、强壮植株、提高品质和产量等。乙烯利在甘蔗生长后期施用,促进成熟,其他产品在甘蔗生长前期或中期施用,促进生长。复硝酚钾可以用于浸种,提高出苗率(见表6)。
表6 登记的9个甘蔗用植物生长调节剂产品
1.3 生产企业
甘蔗用农药登记的生产企业,我国境内总共有217家,共登记458个产品。境外生产企业有9家,共登记16个产品,主要来自美国富美实、瑞士先正达、德国巴斯夫、以色列安道麦阿甘等企业。
境内生产企业分布于我国24个省份及直辖市,主要集中在广西、山东、浙江、江苏和广东,来自这5个省份的产品登记数量超过总登记数的60%(见表7),其次为安徽、河南、吉林、江西、河北等地。广西和广东是甘蔗主产区,探索和生产甘蔗农药有着得天独厚的便利条件,而来自其他农药生产发达地区的企业也作出了重要贡献。登记甘蔗用农药最多的前5家生产企业为:广西田园生化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中山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长兴第一化工有限公司、山东滨农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大农药业有限公司(见表8)。
表7 登记甘蔗用农药前5个省(区)
表8 登记甘蔗用农药前5个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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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甘蔗用农药登记存在的问题
2.1 甘蔗用农药登记产品少,产品用途种类不均衡
据报道,截至2019年7月1日我国葡萄上登记农药产品662个;截至2020年2月我国苹果农药登记产品2463个;截至2020年6月20日我国梨树农药登记产品777个;截至2021年6月11日我国登记防治小菜蛾的杀虫剂产品有1496个。甘蔗作为我国最重要的糖料作物,截至2023年9月30日甘蔗用农药登记仅有474个产品,相对而言还是比较少。甘蔗用农药登记以除草剂为主,其次为杀虫剂,2者登记数量超过了97%;而杀菌剂登记仅为2个产品,这导致生产上甘蔗病害防控缺乏登记杀菌剂的产品选择。
2.2 有效成分相似度高,防治对象较少
当前甘蔗用农药产品登记主要集中在某几种有效成分,如除草剂主要为莠灭净、敌草隆、2甲4氯(钠)、草甘膦和莠去津,杀虫剂主要为噻虫胺、噻虫嗪、毒死蜱、杀虫双和氯虫苯甲酰胺。长期使用单一农药,容易导致防治对象产生抗药性。此外,除草剂产品登记防治对象主要为一年生杂草,少数产品登记用于防除多年生恶性杂草,杀虫剂产品登记防治对象主要为蔗螟和蔗龟,少数登记在蚜虫,这种状况与10年前很相似[4]。防治其他重要害虫如蓟马和粉蚧的杀虫剂缺乏登记产品。杀菌剂产品仅登记用于防治甘蔗凤梨病,而防治黑穗病、梢腐病、锈病等重要病害没有产品登记,不利于开展甘蔗病害防控工作。
2.3 产品剂型较单一,以老剂型为主
甘蔗用除草剂280个登记产品中,以可湿性粉剂为主(51.43%);杀虫剂183个产品中以颗粒剂为主(81.42%),可见甘蔗用农药剂型仍以老剂型为主。随着环境友好型农药产品研发的需求和农用无人机大量推广使用,研发更多的水溶性强或展着性好的绿色剂型农药是未来的发展方向。
2.4 施用时间段集中
甘蔗用农药基本集中在甘蔗生长前期施用,杀虫杀菌剂主要在新植和培土时施用,除草剂基本在杂草出苗前后施用,植物生长调节剂主要在苗期施用,由此可见甘蔗各类农药的施用时间段主要集中在甘蔗生长早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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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结
3.1 甘蔗用农药登记数量不断增加,质量不断提高,但发展相对缓慢
我国登记的甘蔗用农药,总体上数量在不断地增加,且质量在不断地提高。现在已停止了高毒农药在甘蔗上的登记和使用,农药产品的毒性大大降低,低毒微毒农药越来越多,而中等毒性的产品也随之越来越少,逐步跟上我国的总体趋势。其次,新增登记的杀菌剂和杀线虫剂打破了甘蔗病害和根结线虫无药可用的局面。生物农药是近年热门话题,杀虫剂有效成分新增了苏云金杆菌和绿僵菌,带动甘蔗农药也跟上了生物农药的时代潮流。另外复配混剂推陈出新,使农药增强了防治效果,降低农药用量,在一定程度上减缓病虫草害的抗性。但甘蔗农药各方面的发展进程都相对缓慢,原因是多方面的。对比一些经济价值高、种植面积大的主要作物,甘蔗经济价值相对低,农药使用量相对小。且甘蔗的生长周期长,加上劳动力日趋短缺,促成蔗农青睐选用价格便宜、见效快、持效期长的产品,也不愿意多次用药。所以生产企业创制甘蔗新农药的热情和登记积极性都不高。
3.2 新型绿色农药是未来蔗糖产业健康发展对植保技术的需求
中国是人口大国,对食糖的需求基数很大。据统计数据显示,2021/2022年榨季中国大陆产糖量为960万t,产量居全球第五,约占世界总量的5.30%。我国虽然是产糖大国,但2021/2022年榨季仍需进口450万t,约占世界进口总量的7.99%。由此可见,我国自主产糖量还远远满足不了自身消费的需求。甘蔗是我国制糖的最主要原料,保障甘蔗生产安全,也是稳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环节。甘蔗用农药为甘蔗稳定生产保驾护航,只有不断提升甘蔗农药的质量,不断更新换代,才能更好地开展甘蔗病虫草害的防控工作。今后应加强防治黑穗病、螟虫、蓟马等甘蔗常见病虫草害的农药登记,同时也应持续关注日益凸显的害虫和杂草的抗性问题。随着世界人民保护环境的意识增强,绿色农药顺势而生并成为农药产业的发展趋势。新《农药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农业农村部相继印发《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并不断推进农药使用减量行动方案,为我国农药产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政策导向。为保证人畜安全、保护环境,总体趋势是逐步淘汰高毒农药,发展高效、低毒、低残留及环境友好新型绿色农药。甘蔗用农药产业的发展紧随时代步伐,为甘蔗绿色植保体系提供重要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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