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农化网中文网报道: 高粱(Sorghum bicolor L.),禾本科禾亚科蜀黍(高粱)属一年生草本单子叶植物,是世界第五大谷类作物(仅次于玉米、水稻、小麦和大麦),在我国有5000多年的种植史,为我国种植的禾谷类杂粮作物之一。从2021年全球高粱产量数据来看,中国高粱的产量居世界第6位,约占世界高粱总产量的5%。
就我国高粱的整体生产而言,种植面积呈快速下降趋势,从1936年的960万公顷降为2021年的70.85万公顷(世界排名第14位),产量从1936年的1195万吨下降到2021年的313万吨,但单位面积产量逐年提高,2021年高粱单位面积产量为4.65吨/公顷,较1936年的1.25吨/公顷高出3.40吨/公顷。然而,由于我国高粱的种植范围大,气候条件复杂,生长过程中各种病原物、害虫、杂草等频繁活动,致使高粱遭受不同程度的危害,这些病虫草害的侵扰严重影响了高粱产量和品质。本文归纳了我国高粱使用农药产品登记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和发展现状,以期为保证中国粮食安全、高粱高质量振兴发展提供参考。
一、我国高粱使用农药登记总体情况
(一)我国主要杂粮作物用药登记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国主要杂粮作物(包括高粱、谷子、糜子、大麦、荞麦和薏苡)用农药登记产品共有141个(见表1)。其中除草剂产品96个,占登记主要杂粮作物用药总数的68%;杀虫剂产品26个次之,占登记主要杂粮作物总数的18%;杀菌剂产品16个略逊,占登记主要杂粮作物总数的11%;植物生长调节剂产品2个,其他农药产品1个。
其中原药(TC)1个,制剂140个。已登记农药低毒以下产品134个,占登记主要杂粮作物使用农药总量的95%。
(二)我国高粱用药登记现状
1. 产品数量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国在高粱上登记的有效期内的已允许使用农药产品共计80个,约比小麦用药登记产品少97%,但远多于南瓜、绿豆、红小豆、豌豆、芝麻、向日葵、甜菜、谷子、大麦、糜子等其他大田作物上登记的农药产品。经统计,单剂数量(55个)大于复配剂(25个),占比分别为68.75%和31.25%,共涉及有效活性成分19种,有化学农药活性成分16种、生物农药活性成分3种。
2. 农药类别
高粱使用农药登记产品有四类:除草剂产品49个,占农药登记总数61%(见图2);杀虫剂23个,占比为29%;杀菌剂7个,占比为9%;植物生长调节剂1个,约占1%。
(1)除草剂
登记的高粱用除草剂中,有单剂25个、混剂24个。其中,一年生杂草登记数量最多(44个,见表2),后依次为阔叶杂草(2个)、一年生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1个)、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阔叶杂草(1个)、一年生阔叶杂草(1个)。
登记的单剂中,莠去津的登记数量最多,占高粱上除草剂单剂登记总量的76%。
高粱用除草剂混剂产品的登记农药品种和数量共有9种24个,其中二元复配除草剂6种20个(见表3),三元复配除草剂3种4个(见表4)。混剂产品中,含莠去津的产品稳居复配制剂产品第一位,有21个。
(2)杀虫剂
登记的高粱用杀虫剂中,有单剂23个、混剂0个。其中,玉米螟的登记数量最多,有16个登记产品,其后是蚜虫(5个)、仓储害虫(2个)。登记防治高粱害虫的农药品种和数量情况见表5。
登记数量最多为苏云金杆菌,有14个,占单剂总数的60.87%;后依次为高效氯氟氰菊酯(5个)、马拉硫磷(2个)、印楝素(2个)。登记的杀虫剂主要集中在苏云金杆菌、高效氯氟氰菊酯上,占高粱上杀虫剂单剂登记总量的82.61%。
(3)杀菌剂
登记的高粱用杀菌剂中,有单制剂1种6个、混配制剂1种1个(拌种双),均登记在高粱黑穗病(包括丝黑穗病,见表6)上。
(4)植物生长调节剂
登记的高粱用植物生长调节剂中,仅有单剂1个,登记为调节生长。
3. 活性成分
80个登记产品中,其中25个产品为混剂,涉及有效活性成分19种,包括除草剂产品有效活性成分11种,单剂7种,混剂4种,混剂产品中二氯喹啉酸、特丁津、灭草松和2甲4氯异辛酯的有效活性成分未以单剂形式在高粱上登记;杀虫剂产品有效活性成分4种,均为单剂;杀菌剂产品有效活性成分3种,单剂1种,混剂2种,混剂产品中拌种灵和福美双的有效活性成分未以单剂形式在高粱上登记;植物生长调节剂产品有效活性成分1种,均为单剂。高粱上登记的农药单剂的类别、有效成分和数量情况见表7。
4. 农药种类
高粱使用农药登记产品以化学农药为主,有63个,占登记总数的78.75%;生物农药产品17个,占登记总数21.25%,说明我国绿色高粱虫害防治有药可用。在生物农药中,从登记品类来看,以微生物农药占大多数,达14个(见表8),植物源农药、生物化学农药次之,分别有2个、1个;从登记生物农药的主要用途来看,涉及高粱生产使用农药有杀虫剂16个、植物生长调节剂1个。
5. 农药剂型
80个登记产品中,涉及农药剂型共有11种(见图3),登记数量最多的为悬浮剂(SC)27个,占高粱登记总数的33.75%;接下来依次为可湿性粉剂(WP)14个、可分散油悬浮剂(OD)12个、乳油(EC)11个、悬浮种衣剂(FSC)5个、悬乳剂(SE)4个、水分散粒剂(WG)3个,占比分别为17.5%、15%、13.75%、6.25%、5%、3.75%,其他剂型种子处理悬浮剂(FS)、水乳剂(EW)、微乳剂(ME)和粉剂(DP)等合计占比6.25%。
6. 农药毒性
高粱使用农药产品毒性结构见图4,低毒农药72个,占登记农药总数的90%;中等毒5个,占比6%;微毒农药品种3个,占比4%。近年来,甲基异柳磷和甲拌磷已退出高粱使用农药登记,说明我国高粱上登记农药产品的毒性等级向着毒性更低的方向发展。
7. 农药新品种
我国2015-2022年在高粱上登记农药新品种产品共计8种21个(见表9),均为除草剂产品,其占高粱上登记农药总数的26.25%。
表9可以看出,我国农药研发实力逐步增强,境内企业登记的除草剂在行业内处于领跑地位,近几年高粱上境内企业登记除草剂新农药品种8种,占比达100%,均被我国企业占领。2015-2022年高粱上境内企业首登新化学农药品种见表10。
8. 农药企业
我国高粱使用农药生产企业共计67家,分布在我国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从境内66家生产企业来看,山东省是登记高粱使用农药企业最多的省份,达19家,领先于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占比约为28.79%;辽宁省8家,位列第二,占比约为12%;浙江省5家,排名第三;其后是吉林(4家)、陕西(4家)、安徽(4家)、四川(3家)、黑龙江(3家)、河北(3家)、江苏(3家)、河南(2家)、山西(2家)、天津(1家)、湖北(1家)、江西(1家)、海南(1家)、云南(1家)、重庆(1家)。
从企业登记产品数量来看,山东省19家企业,共累计登记产品22个(见图5),是所有登记地区中登记产品最多的;其次是辽宁省登记企业8家,登记产品12个;浙江省的5家企业登记产品7个;其中仅有4家登记企业的吉林省登记产品为7个。高粱使用农药主流生产企业有10家,他们分别是金秋、奥坤作物、津田科技、绿盛化工、长兴一化、金尔农化、中山化工、绿源生物、三征化学和辽宁先达。除了境内企业外,还有1家德国企业(拜耳股份公司)也在中国进行了高粱使用农药产品的登记。高粱上登记农药生产的部分企业情况见表11。
二、前景展望
1. 境外机遇多
从境外高粱生产形势来看,盛产高粱的印度、苏丹、尼日利亚、尼日尔、美国、布吉纳法索、马里、埃塞俄比亚、墨西哥、乍得、巴西、喀麦隆、坦桑尼亚、玻利维亚、阿根廷、澳大利亚、缅甸等国家均可成为我国农药出口目标国。当前,我国农药生产企业应与时俱进,特别是近几年在除草剂方面独树一帜的农药生产企业,可联系瑞欧科技和网联登记等农药登记服务机构谋划、布局、展开境外高粱用除草剂登记业务,着力构建中国农药服务全球高粱产业新格局。
2. 境内需求大
从境内高粱生产和消费来看,我国7个高粱产区使用农药一直是刚性需求,且在中国白酒行业的带动下(2021年,我国白酒规模以上企业营业额已达5940亿元),尤其是茅台、五粮液、汾酒、泸州老窖、古井贡、口子窖、老白干等知名酿酒企业及畜牧养殖场(进口高粱80%用于饲料)的无限量需求,我国绿色有机高粱、甜高粱秸秆加工青贮饲料的种植面积将呈上升趋势,加之高粱有害生物重发,分析研判境内高粱使用农药的总量会稳定增长,高粱用药登记会明显上升,其发展前景广阔。
三、存在问题与发展建议
1. 总量少且结构不均衡
从登记数量来看,高粱上用药登记总体数量相对太少(80个,见图6),带来了高粱使用农药上部分防治对象选择性差或无药可用、传统剂型占比大、混剂产品少、高危风险农药多等一系列问题,已成为制约着我国高粱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因素。
从登记类别来看,高粱用药登记类别结构不均衡,除草剂防治对象以一年生杂草为主,假高粱、刺儿菜、苣荬菜等多年生杂草均无登记的防治用药;杀虫剂相对缺乏,防治玉米螟有药可用,蚜虫及仓储害虫(包括锯谷盗、赤拟谷盗、大谷盗、玉米象等)存在可用农药少,且无混剂,易产生抗药性,蝗虫类、蝼蛄类、蓟马类、蝽类、金龟类、叶甲类、螟蛾类、夜蛾类、叶螨类等害虫均无登记的防治用药;杀菌剂相对不足,丝黑穗病、黑穗病有药可用,高粱炭疽病、紫斑病、病毒病、细菌性条纹病、细菌性条斑病、煤纹病、锈病等其他病害尚无防治用药;植物生长调节剂相对较少,仅调节生长有登记,且只有1个,可选农药产品范围单一。
此外,从登记剂型来看,对人体和生态环境构成潜在威胁的可湿性粉剂、乳油和粉剂占比仍较大,三者占比达32.5%。建议出台高粱用药登记新政,降低登记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助推高粱用药登记产品数量,尤其是环保剂型、未登记防治对象的有效登记,促进高粱用药均衡、高质量发展,推动构筑农药竞争新优势。
2. 新药少且简称需规范
从新活性成分来看,近7年来登记新活性成分品种较少,仅除草剂上登记了农药新品种,无杀菌剂、杀虫剂和植物生长调节剂新品种,尤其是无生物农药新品种,不能满足绿色有机高粱病虫害防控及生长调控的需要。
从农药简化名称来看,高粱上含二氯喹啉酸的混剂名称需规范,″二氯·莠去津、二氯·灭松、二氯喹·莠去津·氯吡酯、二氯喹·氯吡酯·莠去津、氯吡酸·二氯喹·莠去津″等产品中的活性成分均为二氯喹啉酸,但其简称不一致,有的称'二氯',有的曰'二氯喹'。农药新品种方面,建议出台奖励政策,鼓励创制新生物农药或混配化学农药(多功能农药)新品种,也可对登记的农药品种进行扩展防治对象登记,以助力高粱用药转型升级,提高我国农药进入全球农化市场的竞争力。
农药简化名称方面,除大众传媒(包括杂志、新媒体、官网、公众号)科普农药简称外,建议健全农药名称标准体系建设,对已登记农药的简化名称进行清理,规范、统一农药简化名称,导引、推行农药名称标准化登记。
3. 登记用药与高粱中残留限量标准不匹配
为促进高粱进出口贸易,切实保护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了121种残留物在高粱(旱粮类)中的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包括10种已在我国高粱上登记的农药、61种未登记农药和50种禁限用及有害风险农药。
121种残留物的最大残留限量囊括了高粱上登记的常用药,在高粱上登记的19个有效成分中,除苏云金杆菌、三十烷醇2种农药豁免制定食品中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外,拌种灵、福美双、苯唑草酮、特丁净、喹草酮和印楝素6种农药的残留物的最大残留限量未制定,这为高粱生产留下了一定的安全隐患。
故建议有关部门适时补充新农药品种在高粱上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推进高粱标准化生产,保证我国高粱高质量发展,切实保障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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