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添加隐性成分 造假者被罚25万,还获刑3年!
日期:11-20-2019
世界农化网中文网报道: 又到一年盘点时,每年备受关注的全国农药监督抽查结果我们还在等待官方数据公布,但从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布的2019年第一批农药监督抽查结果显示,抽取的415个农药产品中,合格产品396个,合格率为95.4%。不合格产品19个,不合格率为4.5%,其中检出假农药(标明的有效成分未检出4个,擅自加入其他农药成分的14个),占抽查产品总数的4.4%,占不合格产品的94.79%。擅自添加其他农药成分仍是一些违法企业或个人造假常用的伎俩,近日从湖南省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的《邓某某、杨某某、陈某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二审刑事裁定书》显示,案件主要被告人邓某某采取生物农药产品中添加隐性农药成分“二氯代”的方式获利17万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相关责任人都受到相应处罚。案件警示,非法添加隐性成分干不得!
该案件裁定书显示,湖南省南县人民法院审理南县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邓某某、杨某某、陈某某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一案,于2019年5月30日作出(2019)湘0921刑初10号刑事判决。原审认定,2017年1月至同年6月期间,被告人邓某某、杨某某在未经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情况下,采取添加隐性农药成分“二氯代”的方式,私自利用江西某企业的厂房及设备生产“全吉”牌苦参碱杀虫剂、“双打”牌苦参碱杀虫剂、“守稼一亩B”苏云金杆菌假农药共计2107件,并通过公司业务员孙某陆续销售给被告人陈某某,共计销售金额为人民币496246.47元。被告人邓某某从中非法获利人民币17万余元,被告人杨某某非法获利人民币9000元。被告人陈某某在明知上述农药为伪劣产品的情况下,仍然购进后在经营的南县瑞丰农资店内向农户销售,共计销售金额人民币390282元,从中非法获利10万余元。案发后,公安机关依法从被告人陈某某处扣押了尚未销售的“全吉”牌苦参碱、“守稼一亩B”苏云金杆菌、“双打”牌苦参碱杀虫剂共计535件,货值人民币297818元。经检验,“全吉”0.3%苦参碱水剂、“双打”0.3%苦参碱水剂和“守稼一亩B”苏云金杆菌均为伪劣产品。
湖南省南县人民法院判决:一、被告人邓某某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二、被告人杨某某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三、被告人陈某某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四、依法追缴被告人邓某某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7万元,被告人杨某某的违法所得人民币0.9万元,被告人陈某某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0万元,上缴国库。
此案二审阶段,湖南省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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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任何未经富美实公司许可而生产和销售相关产品的行为都构成专利侵权,富美实公司将通过专业的品牌保护团队配合各级执法部门加大力度打击假冒侵权产品,维护广大合作伙伴和农户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