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盘点:2018年中国农药登记数据分析
日期:02-18-2019
世界农化网中文网报道: 据统计,2018年新增农药登记4515个,相比于2017年,同比增长15.38%。农药登记类型仍以大田农药登记为主,植物生长调节剂表现出强劲势头,悬浮剂在所有剂型登记中占绝对优势,可分散油悬浮剂、颗粒剂和微乳剂的登记数量较2017年有大幅提高。2018年中国农药登记数量及结构的变化,与新政的实施和市场的需求有密切的关系。我们整理了2018年中国农药登记的数据,并从多个角度进行了分析,以期为企业今后的农药登记工作提供一定的参考。
1.按农药登记类别统计
新版《农药管理条例》取消了临时登记、分装登记,只保留原来的正式登记。正式登记包括大田农药登记和卫生农药登记,其中大田登记以“PD”表示,卫生登记以“WP”表示。2018年新增农药登记4515个,其中大田农药登记4326个,占比96%,同比(文中同比均指与2017年比较)增加28.56%;卫生农药登记189个,占比4%,同比增加23.53%,详见图1。
2.按农药类别统计
农药根据防治对象或使用范围,可分为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植物生长调节剂,卫生杀虫剂等。2018年农药类别统计见图2,除草剂登记数量为1680个,占比37%,同比增加18%;杀菌剂1181个,占比26%,同比增加0.4%;杀虫剂1179个,占比26%,同比增加26%;卫生杀虫剂188个,占比4%,同比增加15%;植物生长调节剂178个,占比4%,同比增加44%;其他农药类别109个,占比2%。
3.按毒性统计农药
登记的毒性主要分为微毒、低毒、中等毒、低毒(原药高毒)、中等毒(原药高毒)五个等级,2018年登记的农药毒性统计数据如图3所示,低毒3617个,占比80%,同比增加15%;微毒548个,占比12%,同比增加25%;中等毒192个,占比4%,同比增加1%;低毒(原药高毒)93个,占比2%,同比降低11%;中等毒(原药高毒)58个,占比1%,同比增加57%;其他7个。
备注:其他指中等毒(原药剧毒)、低毒(原药剧毒)、低毒(原药中等毒)、高毒和微毒(原药高毒)。
4.按剂型统计
2018年农药产品登记的剂型如图4所示,登记的剂型主要为悬浮剂1155个,占比26%,同比增加18%;可分散油悬浮剂479个,占比11%,同比增加64%;水剂473个,占比11%,同比增加15%;水分散粒剂370个,占比8%,同比降低4%;原药358个,占比8%,同比降低14%;可湿性粉剂305个,占比7%,同比增加2%;乳油283个,占比6%,同比增加37%;颗粒剂195个,占比4%,同比增加43%;水乳剂128个,占比3%,同比降低4%;微乳剂115个,占比3%,同比增加19%;悬浮种衣剂94个,占比2%,同比降低19%;悬乳剂85个,占比2%,同比增加42%。
5.按月份统计
图5为2018年度新增农药登记的月份统计图。大田农药登记获得批准较多的月份主要为八月、六月和七月,分别为760个、634个和631个,位居第一、二、三位,依次占比18%、15%、15%;卫生农药登记获得批准较多的月份为八月、五月和一月,分别为34个、27个、27个,依次占比18%、14%、14%,位居卫生农药登记数量的第一、第二位。
6.农药登记数量前10名的国内生产企业
2018年登记数量排名前10的国内生产企业见表1。登记数量较多的为山东奥坤作物科学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天丰生物科学有限公司和浙江中山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登记数量依次分别为58个、51个和45个,位居前三。
表1 农药登记数量前10名的国内生产企业
7.农药登记数量前3名的国外生产企业
2018年农药登记数量前3名的国外生产企业如表2所示。登记数量最多的为巴斯夫欧洲公司,其登记数量达9个,与2017年相比,其登记数量有所增加,不过仍以大田农药为主。
表2 农药登记数量前3名的国外生产企业
8.登记前10名的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是指农药产品中对病、虫、草、鼠等有害生物具有生物活性的特定化学结构成分或生物体,2018年登记前10的有效成分如表3所示,其中登记数量较多的主要为吡唑醚菌酯、草铵膦、五氟磺草胺,分别有253个,193个,192个。
表3登记前10名的有效成分
9.2018年首次登记
9.1 有效成分
2018年首次登记的有效成分有15种,分别为24-表芸·三表芸、 E-8-十二碳烯乙酯、 S-烯虫酯、二氯喹啉草酮、双唑草酮、双氯磺草胺、噁草酸、多粘类芽孢杆菌 KN-03、异噻菌胺、异硫氰酸烯丙酯、环吡氟草酮、甲基营养型芽孢杆菌 LW-6、稻纵卷叶螟颗粒体病毒、顺9反12-十四碳烯乙酸酯、麦草畏异丙胺盐。
9.2 作物和防治对象
2018年首次登记的作物有11种,分别为咖啡树、早熟禾草坪、杏、桉树林、水稻机插秧田、番茄(大棚)、苗圃(女贞)、苗圃(金叶女贞)、莲藕田、观赏麦冬、豆角。
2018年首次登记的防治对象有2种,分别为炭疽叶枯病和细菌性叶斑病。
瑞旭观点
根据新政要求,新的《农药登记资料要求》自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在该日之前提交的农药登记资料仍按2007年12月8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10号令即《农药登记资料规定》执行。因各企业前期数年的产品登记资料均是按《农药登记资料规定》的,所以在新政实施截止日之前,尤其是10月31日,提交资料的企业较多,这也是2018年新增农药登记数量较2017年显著增加的重要原因之一。
有效成分方面
吡唑醚菌酯和草铵膦已连续2年位居第一、二位,并表现出继续升高的趋势,莠去津、阿维菌素亦有不同程度的增加,草甘膦、戊唑醇、噻虫嗪与2017年相比登记数量较平稳,其中戊唑醇在国内生产企业和国外生产企业的农药有效成分登记排名中均表现出较强优势。
农药类别方面
除草剂获得登记数量最多,因植物生长调节剂较符合提高质量、保护环境和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其表现出更强劲的上升势头,较2017年增加44%,主要代表为24-表芸苔素内酯、赤霉酸、多效唑和苯磺隆等。
在剂型方面
悬浮剂因具有粒径小、渗透力强、无粉尘、污染小、药效高、成本低的特点,又兼具可湿性粉剂和乳油两种剂型的优点,登记数量连续两年稳居第一,并不断增加,是目前应用较为广泛的一种剂型;可分散油悬浮剂、乳油、颗粒剂、悬乳剂和微乳剂较2017年均有较大程度的增加,其中可分散油悬浮剂作为2018年5月1日实施的农药剂型名称和代码中(以下简称新标准)新增加的剂型,增加比例最高,达64%,乳油、颗粒剂、悬乳剂和微乳剂的登记数量较2017年亦有不同程度的增加;新标准取消了“悬浮种衣剂和水剂”剂型,申请者可在不改变产品组成的情况下,将两种产品的剂型改为“种子处理悬浮剂和可溶液剂”进行登记,水剂剂型较2017年有一定比例的增加,而悬浮种衣剂下降比例最高,达19%。
目前新政已经实施,在较长一段时间内各企业都应按照《农药登记资料要求》等一系列法规政策准备资料,这对于各企业既是机遇又是挑战,预计2019年农药登记数量将有所降低,这既是农药行业粗放发展之后的产物,又是市场转型和国家政策变革必然出现的一种结果。此次新政主要在农药管理体制、农药登记许可制度、农业部门监管手段以及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方面有大幅度的变革,企业可利用此次机会,在前期粗放发展的基础上,将资源进一步整合,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生产出符合市场、符合国家政策的产品,这样企业才能够长久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