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新增化工园又添一省!安徽秋冬季将实施错峰生产
日期:10-22-2018
世界农化网中文网报道: 安徽省政府日前正式印发《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明确提出,禁止新增化工园区,加大现有化工园区整治力度。各地已明确的退城企业,要明确时间表,逾期不退城的予以停产。
《方案》提出,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评要求。
《方案》要求,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推动实施一批水泥、平板玻璃、焦化、化工等重污染企业搬迁工程;禁止新增化工园区,加大现有化工园区整治力度。各地已明确的退城企业,要明确时间表,逾期不退城的予以停产。
严控“两高”行业产能方面,《方案》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两高”产业准入目录和产能总量控制政策措施。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采用公路运输。
推进各类园区循环化改造、规范发展和提质增效方面,《方案》提出,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对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区等进行集中整治,限期进行达标改造,减少工业集聚区污染。完善园区集中供热设施,积极推广集中供热,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有条件的工业集聚区建设集中喷涂工程中心,配备高效治污设施,替代企业独立喷涂工序。
《方案》提出继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对煤炭开采与洗选业、石油加工业、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等行业新增耗煤(电力行业除外),实施煤炭消费量1.5倍减量替代。上一年度没有完成空气质量考核目标且排序后5位的市,实行2倍减量替代。
根据方案,安徽省将实施秋冬季重点行业错峰生产。针对钢铁、建材、焦化、铸造、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业,制定错峰生产方案,实施差别化管理。要将错峰生产方案细化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载入排污许可证。企业未按期完成治理改造任务的,一并纳入当地错峰生产方案,实施停产。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的,要提高错峰限产比例或实施停产。
江苏
近日,江苏省政府公布了《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禁止新增化工园区,严格执行江苏省化工园区规范发展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根据评价结果对园区进行分类整合、改造提升、压减淘汰。
陕西
日前,陕西印发《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修订版)》,明确指出,关中地区禁止新增化工园区,加大现有化工园区整治力度。
河南
河南省人民政府网公布了《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提出禁止新建、扩建单纯新增产能的传统煤化工、焦化等8大类产能过剩的传统产业项目,全省禁止新增化工园区,原则上不再新建天然气化工项目。
山东
山东省政府印发《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年)》,7个传输通道城市(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禁止新建化工园区,加大现有化工园区整治力度。各地已明确的退城企业,要明确时间表,逾期不退城的予以停产。
浙江
浙江省发布《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各类工业园区治理,禁止新增化工园区,加大现有化工园区整治力度。各地已明确的退城企业,要明确时间表,逾期不退城的予以停产。
河北
河北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加快城市建成区、重点流域的重污染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原则上禁止新增化工园区。
广东
广东省环保厅发布关于征求《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方案(2018-2020年)》意见的通知,全省不再新建煤电、石化、钢铁项目,已核准、已列入国家规划和已开工项目除外。珠三角地区禁止新增化工园区和新建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