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江苏、广东化工园区大整治(三省整治方案汇总)
日期:07-31-2018
世界农化网中文网报道:近日,山东、江苏、广东出台了针对化工园区、化工厂的整治、限产、关停、保留方案。
山东:仅保留85个化工园区 未入园企业三类情况区别对待
7月26日下午,山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就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询问。去年,山东关闭、转产了558家不合格化工企业。下一步,将加大城镇人口密集区危化品企业的搬迁。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一级巡视员、省化工专项行动办负责人王超英说,按照省政府常务会确定的总园区指标,全省通过整顿仅保留不超过75家综合性园区和10家专业性园区。对于没有重新认定为园区的老园区,以及不能被认定为园区的,不得新上、扩建或新增化工产能项目,可以在环保、安全、节能等方面进行技术改造。
对于不准进园区的企业,分三个情况来解决:
一是不在园区的企业,如果企业的规模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下一步的发展前景好,可以把它认定为下一步的重点监控点,按照单体园区进行管理。
二是不能评为重点监控点、不在园区内的企业,鼓励其进行环保、节能、安全方面的改造,但不得新增项目。
三是在新的一轮评级评价工作当中,评级为差且经过整改仍然达不到要求的,将被坚决有序关停。
对于企业的监管和整治,王超英说,将进一步地加强化工企业的监管和各种隐患的整治。去年年底结束的全省大快严紧急专项行动中,已关闭转产了558家企业,停产整顿了2109家。
常州:重污染企业实施停限产
近日,常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关于调整常州市强制减排重点污染源清单的通知》,通知表示,市区两级经信、环保部门企业根据申报,组织专家展开了现场核查,主要核查企业生产状况,工艺水平、排污状况等。根据核查结果,对相关企业限产比例进行动态调整。通知原文如下:
广东:化工园区大整治 严格控制新增化工园区
近日,广东省环保厅发布关于征求《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方案(2018-2020年)》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化工及化工园区列出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广东省将继续维持对高排放、高污染的监管执法高压态势,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这对广东地区的化工企业来说,又将面临一场大洗牌。
通知提出关于化工园区的治理措施有:
1.严格控制新增化工园区,加大现有化工园区整治力度。制定人员安置方案,启动中石化广州分公司搬迁工作。
2.到2020年,推动100个工业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创建国家级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
3.制定实施广东省恶臭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各城市重点加强对石化、化工园区及居民投诉集中的热点地区的恶臭污染排查和防控。
加强重点地区督察和重点源排放执法:
狠抓对电厂、石化、钢铁、水泥、陶瓷、玻璃等高排放行业和VOCs排放各类重点排污单位的监管执法,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持续保持污染源达标监管的高压态势。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从严处罚环境违法行为,强化排污者责任。加强生态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压减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产能:
加快推进化工等挥发性有机物重点排放行业落后、过剩产能淘汰退出,推动限制类项目改造升级或关停。珠三角地区和空气质量不达标城市每年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企业的淘汰比例不低于10%,其他城市不低于5%。
排查整治“散乱污”企业:
开展“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行拉网式排查和清单制、台账式、网格化管理。2018年底前,完成城市交界处、工业集聚区、村级工业园“散乱污”工业企业整治。各地建立整改挂账销号制度,对已核实的“散乱污”企业实施分类处置,停产关停类做到“两断三清”,整合搬迁类限期迁移至合规工业园区实施升级改造,整改提升类完成后需经由相关部门会审签字确认。
2019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全省“散乱污”综合治理。2020年组织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情况抽查审核,凡发现清单外的“散乱污”企业的严格依法取缔,纳入环境保护等责任考核,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