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又添三种禁/限用农化品
日期:12-07-2009
巴西毒理学机构在当下的重新评估计划中提交了对一种杀虫剂有效成分限制使用和对另外两种禁止使用的建议。巴西卫生部提出禁用甲胺磷和敌百虫,并限用亚胺硫磷。为期30天的意见征集期将决定它们的最终命运,其中甲胺磷和敌百虫自11月30日起,亚胺硫磷自11月27日起。
巴西卫生部还提议禁用环己锡,乙酰甲胺磷这两种杀虫剂和硫砃这种杀螨/杀虫剂。
巴西卫生部还建议“取消甲胺磷、敌百虫有效成分和试剂的毒理学报告”。为残留监测计划的进行,其有效成分将在卫生部登记的有效成分清单中继续保留至2010年1月。卫生部将拒绝任何基于这些有效成分产品的登记程序。巴西卫生部还要求农业部暂停进口和登记基于这些有效成分的新剂型。甲胺磷登记用于棉花,花生,马铃薯,大豆,巴西黑豆,番茄和小麦;而敌百虫被批准用于包括咖啡,小麦和其它几种水果和蔬菜在内的48种作物。
巴西卫生部将把亚胺硫磷归为I类农药(极毒),此前它是II类农药(高毒)。其有效成分可接受的每日摄入量被设定为0.005mg/kg,肩背式喷洒和手工操作除外,且仅允许销售带有水溶性包装的产品。该有效成分将继续用于苹果,柑橘类水果和桃子这几种经批准的水果。登记者将被迫在自11月27日起的120天内提交新的农药残留报告。
自2008年2月的最初决议起,巴西卫生局一直在对14种有效成分重新评估,而这6种有效成分位列其中。去年,在巴西卫生局将这些有效成分列入评估清单之前,一系列的禁令延迟了这一计划。除了上述农药,该计划还包括:除草剂—草甘膦,百草枯和乳氟禾草灵;杀菌剂—双硫胺甲酰;和杀虫剂—阿维菌素,虫螨威,甲基对硫磷和甲拌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