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农业部长称,将出台一项新的植保品管理法规,对产品进行监管,以确保它们按照官方的要求获得登记。
按照官方刊载的作物保护产品管理规定,作物保护类产品即农药的生产、出口、进口及应用等环节都必须受到严格监管。
接受到某产品的投诉或认为有必要时,应在总经理起草的框架大纲下,从产品销售后所有环节进行检查。检查应于接到产品投诉的15内进行,检查报告也应于检查开始进行的15日内提交给总经理。
检查范围包括确认投诉的农药产品是否经过合格生产,其物理及化学性质是否与农业部制定的细则中的标准一致,是否已经过期,是否具有说明书之外的副作用,是否原装及经过登记等。取得产品许可的公司必须保证出售的产品具备良好的功效,并且处在有效使用期内,有对分销商进行技术支持服务的职责。
质量控制试验检查所涉及的植保产品样本将从从顾客,生产工厂,仓库,相关销售点,销售商或者投诉者处取得。
此外,作物保护产品必须贴有标签,说明此产品已经获农业部批准上市,无此标签的产品将下架,生产及出口、进口都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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