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或将成为生物刺激素应用的最大市场
日期:12-29-2016
世界农化网中文网报道: 近年来,以腐植酸、甲壳素、鱼蛋白、海藻酸等为代表的生物刺激素类产品,正逐渐从欧美走向中国,成为助力化肥、农药提质增效的一大利器。业内人士认为,生物刺激素已成为农资企业争相抢滩的农资蓝海。
身份界定 仍然模糊
据了解,欧洲生物刺激素产业联盟曾于2012年7月给出定义:生物刺激素是一种包含某些成分和微生物的物质,这些成分和微生物在施用于植物或者根围时,可以对植物的自然进程起到刺激作用,包括加强或有益于营养吸收、营养功效、非生物胁迫抗力及作物品质等,但与作物本身的营养成分无关。
“其实生物刺激素并不算是新事物,像腐植酸、微生物肥料等,在我国已经有很长的应用历史了,只不过没有明确进行定义和归类而已。”农业部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首席专家高祥照这样说。
据高祥照介绍,生物刺激素在中国早有应用,它不同于激素,两者之间存在显著差别。首先,生物激素是作物固有的,可以自身合成,而激素通常是运用某些生产工艺加工而成;其次,生物刺激素产品可间接促进植物生长,通常情况下过量使用不会造成太大危害,而激素产品用不好会造成很大危害。因此,用现有的激素概念来解释生物刺激素是不合适的。
全国肥料和土壤调理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段路路认为,严格意义上讲,生物刺激素既不完全属于肥料,也不完全属于农药。它处于肥料和农药的边缘,目前农药中的植物生长调节剂、肥料中的功能性肥料等都可以归属于生物刺激素的范围里。
国家化肥质量检验中心(上海)副主任商照聪告诉记者,生物刺激素并不属于植物保护剂或者肥料,但又具有植物保护剂和肥料的功效。目前,我国生物刺激素正处于研究阶段,市场上对于其定义以及作用功效存在一定的误区。生物刺激素产业要发展,必须先弄清生物刺激素的定义、作用机理和适用范围。生物刺激素主要适用于叶面、土壤和种子,作物包括谷物、豆类、水果和蔬菜。
中国植物营养与肥料学会理事长白由路认为,生物刺激素包括微生物制剂及提取物、水解和消化的动物残体、胡敏酸和富里酸、海藻及植物提取物、无机及合成产品等,可以通过刺激植物实现增加营养吸收、提高营养效率、提高抗性等作用,在国内化肥提质增效的关键时期有望发挥重要作用,亟待深入研究。
虽然对其身份的界定仍显模糊,但对植物具有生理活性、非肥料非农药、对植物生长有益等观点已得到业内对生物刺激素的认同。“目前市场上的腐植酸、复杂有机材料、有益化学元素、无机盐、海藻提取物、甲壳素和壳聚糖衍生物、游离氨基酸以及其他含氮物质等,都属于生物刺激素家族的一员,它们对植物生长的促进作用已经得到了广泛验证。”商照聪补充说。
多重功效 已获认同
据了解,目前全球生物刺激素市场估值在13亿美元左右。其中,中国生物刺激素市场约为2亿美元。预计到2020年,生物刺激素产品全球市值将达到20亿~30亿美元,年增长率在10%以上。未来3~5年内,中国生物刺激素市值也将达到4亿~5亿美元。中国极有可能成为未来生物刺激素应用的最大市场。
虽然不是农药也不是肥料,但生物刺激素却可以解决肥料和农药解决不了的问题,特别是当植物遇到非生物胁迫因素所造成的生理性病害或气象灾害时。而生物刺激素在助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方面的作用,也同样不容小觑。
农业部微生物肥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主任李俊介绍,微生物肥料可以活化养分、提高肥效、修复和改善土壤、提高地力,在陕西、甘肃等西部地区的葡萄、苹果等果树上推广应用效果显示,可以明显地让作物增产提质。
山西农业大学教授王曰鑫介绍,腐植酸可以缓释氮、活化磷、稳定钾,添加到大化肥中有明显的增效作用,还能提高植物抗旱、抗盐、抵御重金属胁迫等能力。
“使用炭基肥料、生物质提取液肥料,可以直接减少肥料和农药用量,同时还能修复退化、污染的土壤。”南京林业大学生物质气(液)化工程研究中心教授周建斌这样介绍他多年研究试验的成果。
华南农业大学教授沈宏认为,生物刺激素可以有效改善植物的生理生化状态,提高农药和肥料的利用率,改善农作物抵抗逆境的水平,最终起到提高农作物产量、改善农产品品质及土壤修复的作用。
商照聪表示,生物刺激素并不是直接作用到植物体内,而是通过间接的转换作用,刺激植物自身进行吸收、防御,同时还会刺激土壤中有益生物的发展,保护和改善土壤健康,提高土壤保水效果,抵抗土壤侵蚀,是间接作用于作物的“幕后工作者”。“通俗地讲,生物刺激素具有类似细胞分裂素和生长素的效果,可刺激细胞分裂和植物生长。同时,生物刺激素通过刺激和激发植物自身的免疫响应来应对胁迫的环境条件。”商照聪说。
中国农业大学教授陈文峰指出,根瘤菌及其产生的一类特有的物质脂几丁质寡糖也属于生物刺激素。根瘤菌的分泌物还有帮助植物吸收铁、磷、钙等矿物元素的作用。根瘤菌及其产生的生物刺激素在促进豆类等作物的生长,提高豆类的产量、品质,降低氮肥施用量等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充分发挥根瘤菌—豆类共生固氮体系在我国农业生产上的作用,将有助于调整种植结构,使农业生产向优质、高产、可持续方向发展。
“生物刺激素可以增加植物抗逆性和抵御非生物因素的胁迫,调节和改善植物体内水分,促进营养物质的吸收、运转和使用。”段路路说,有关实验数据显示,使用生物刺激素的作物产量增幅最小为5%~10%,肥料利用率至少增加5%,农药用量节省5%~10%。
生产管理 相对粗放
虽然功效已得到广泛认同,但是对于生物刺激素的科学研究依然处于表层。对于科研人员、政府管理部门,还有企业而言,生物刺激素的作用机理依然是一个谜。“目前生物刺激素在我国应用多、研究少,对其作用机理鲜有研究成果,到底是哪些成分发挥作用仍不太清楚,被忽略和没有充分认知的生物刺激素还需要深入挖掘。”白由路介绍说。
“生物刺激素产品在国内已经有相对健全的分类标准,如微生物肥料、腐植酸肥料等,但目前对生物刺激素分类管理的相关办法,并没有体现出其特殊的功能和实际效果。”高祥照说,尽管生物刺激素已在应用过程中产生了很好的效果,但依然存在研究技术落后、应用精度较低、分类等级不够明晰、监测管理较粗放和服务理念不强等问题。
对生物刺激素认识和研究不充分,导致了管理和生产的相对粗放,现在只能简单模糊地登记为水溶性有机肥、植物生长调节剂等板块,缺乏行业规范和标准。同时,由于不了解其有效成分到底是哪些,也给有效成分提纯、精准生产和应用带来困难。而当前的生物刺激素市场,充斥着五花八门、良莠不齐的产品,如海藻酸类产品中,从浒苔、海带、褐藻提取的都有,但实际效果相差很大。很多生物刺激素成分的检测没有相应的标准,产品效果只是凭企业自吹自擂。
高祥照表示,目前国内生产的生物刺激素产品的精度仍较低。中国生产的氨基酸1亩地需要使用200克以上才能产生作用,而日本生产的氨基酸1亩地只用10毫升溶液就能起作用。
科学研究不足,也给登记管理和市场监管造成了难题。高祥照介绍,当前生物刺激素产品多作为肥料进行登记,农业部登记的1万多个肥料产品中,与生物刺激素有关的有3,000~4,000个,占35%~40%。由于说不清作用原理,有的被牵强附会地归类为水溶性有机肥,有的被登记为土壤调理剂,还有的被登记为农药。一些不能清楚解释原理的生物刺激素更是无法获得登记。
专家建议,对这类产品要加强作用机理和应用技术的研究,推进科学管理,切忌盲目跟风和炒作概念,以促进生物刺激素行业健康发展,使其更好地服务农业生产。
“如何建立起统一的法律法规和健全的市场准入制度,也是一道难以跨越的门槛。”段路路认为,解决这一问题首先要通过研究明确生物刺激素的功能机理,同时还要借鉴欧盟的管理经验。
“生物刺激素的发展很迅速,但各国按不同制度进行监管,缺乏健全统一的法律法规。”商照聪表示,各国对生物刺激素的注册登记流程各不相同,需要建立统一完善的注册登记制度,才能更好地对生物刺激素进行监管。目前,通过对欧盟生物刺激素标准的研究,我国正在制定关于生物刺激素的推荐性国家标准。
加强研究 复配使用
生物刺激素在我国展现出了良好的发展前景。而让农民见到实效、真心接纳,是生物刺激素在推广应用过程中必须越过的—道坎。
“推广的过程中,要注意普及生物刺激素的概念和基本常识,避免将其和传统肥料、农药混为一谈,切忌过度炒作概念。”高祥照建议,当前发展生物刺激素类产品的关键是深入研究、精细生产、精准使用和科学管理。
白由路提出,生物刺激素没有广谱性,只有针对性和预防性,只有在适合生物刺激素发挥作用时用比较好,不是所有植物在所有条件下都需要,把生物刺激素混合在大化肥里,可以使大化肥利用效率更高,对环境更好,这将是一个重要的发展方向。
段路路表示,生物刺激素并非提高作物产量品质的灵丹妙药,合理的肥料养分供应是农作物高产优质的基础。生物刺激素不能作为单一产品使用,而应配合作物健康栽培、高效养分管理的综合技术方案。“采用高效土壤—作物诊断技术了解土壤养分供应和作物需求,这是非常必要的。”段路路说。
沈宏也表示,生物刺激素的使用因作物种类、生育阶段、应用对象、使用目的不同而有差异,在单独使用时,要加强水肥管理,否则营养不良,或出现畸形苗(果实),建议生物刺激素与肥料复配后使用。
“我国对生物刺激素的研究滞后于商业推广。”段路路建议,应加强政府部门、企业、科研单位的合作,加强这一新领域的作用机理和施用技术研究,规范相关产品的检测标准、登记标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生物刺激素的监管体系。同时需要注意,生物刺激素可助化肥、农药减量增效一臂之力,但不能替代化肥和农药,断不可为了经济利益夸大鼓吹、漫天炒作。此外,企业和科研单位还应加强研究,进一步深入了解其作用机理,挖掘其独特的功能,扎扎实实做好研究实验和完善应用技术,让农民真正看到增产增收的效果。
商照聪认为,生物刺激素产品定位应以功能和效果为主,突出和无机、其他有机肥料混合后的叠加效应,包括肥效、刺激效应、安全效应、调理效应,产品宣传和定位必须与传统肥料相区别。
“未来,明确生物刺激素的定义、种类和功能是首要任务,其次要健全和完善生物刺激素的监管体制、法律法规和测试标准,建立统一的监管平台。此外,研究人员应从原料、活性成分等方面进一步研究生物刺激素的作用机理,保证未来研发的准确性,并研发新型多功能的生物刺激素产品,提高功效,减少环境污染。”商照聪说。
专家们也表示,生物刺激素尽管有一定的神奇功效,但绝不是万能的,不能完全替代化肥、农药,也并不是所有作物在任何环境条件下都有必要用,科学施肥用药仍然是前提和基础。因此,农民在生产中要在充分保证作物基础营养的情况下,有针对性地补充选用生物刺激素,切不能把它当作灵丹妙药过分依赖。此外,在生物刺激素与大化肥结合施用时,还应注意添加量和技术安全,不能盲目跟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