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部局联合发文:3月26日起,禁止硫丹的生产、流通、使用和进出口

发布日期:2019-03-13

近日,由生态环境部、外交部、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总局等11个部局发出公告《关于禁止生产、流通、使用和进出口林丹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公告》。公告称,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