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站 
搜索
看资讯 查产品 查展会
首页 / 文章详情

巴西积极推进农化行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 ——法律建设增强 行业投资有望增加

来自分类:作家专栏
2014-01-24
qrcode
编者按:在激烈的全球农化市场竞争中,专利保护作为重要的手段对竞争局势发挥着巨大作用,农药及种子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也因此日益受到各国的重视。近日巴西Daniel Advogados 律师事务所的专利分析师Elza-Durham为AgroPages世界农化网特别撰稿,介绍巴西植物育种法及专利法的发展和应用现状,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巴西农化市场专利保护的情况。

 
巴西植物育种法于1997年颁布施行,巴西以及外国的育种组织可根据这部法律起诉出售未经授权的保护作物的组织和个人,法律自颁布以来极大地促进了巴西国内农业生产的增长。2013年巴西首次根据植物育种法作出一项执行决定。一种称为“Versilia Pink”的玫瑰品种未经该品种外国育种商的授权就在巴西进行了商业化,法案委员会判定这种行为属侵权行为,要求违法的农民支付物质及精神赔偿。这一案例表明巴西已经开始意识到了作物育种权及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及经济价值,并开始从法律层面上对此进行规范。
 
自1997年,巴西相继出台了有关农化品行业及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行业对此产生了一个疑问:知识产权法和植物育种法能否应用于同一种作物上?从最初的法院判决来看,巴西的法官认为对植物和种子,特别是转基因品种实行“双重保护”机制是有可能的。同时,他们认为转基因专利保护应该限制于插入生物体内的遗传修饰组分,而植物育种保护则可应用于植物和种子,只要这些生物与其他现有品种相比具有可区分性、匀质性及稳定性。
 
巴西农业研究公司(Embrapa)是一家致力于农业研究的国有上市公司,该公司积极开展并配合新品种种子研发过程。该公司与孟山都是巴西作物育种技术保护申请最为活跃的公司。这两家公司向巴西国家植物品种保护服务局(SNPC)申请转基因及天然品种的保护,同时向巴西国家工业产权局(INPI)申请专利保护。两家公司经常互相开展业务合作,成为巴西国有和私人公司进行合作的一个范例。
 
在最近的2013年,Embrapa与孟山都向巴西反垄断机构CADE提出申请,计划联手推出两种转基因抗病水稻品种(RRFlex and BGII/RRFlex)。CADE批准了该项合作。这种合作毫无疑问将为巴西带来经济效益,并使巴西在各出口大国中处于突出地位。
 
此外,巴西还存在通过集体法律程序对外国公司进行起诉的趋势,这表明巴西农民开始越来越清晰地意识到知识产权对于他们日常商业活动的重要性。在一些案例中,农民在购买植物或种子时对其价值,以及在购买时就与育种者形成的合同关系产生疑问,他们认为这种合同关系是外国公司强加于他们的。针对这种情况,巴西有望在不久的将来出台相关规定,在育种者和农民之间推行明确描述特定植物或种子知识产权的合同,并延伸保护内容,避免相关产品知识产权的广度在未来引起误解。
 
可以说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实施的植物保护法和知识产权法是推动农化行业在巴西进行投资的主要因素。然而,只有在法律得到正确应用、国民对专利和作物品种带来的经济利益充分了解的情况下,未来几年对巴西的投资才会获得延续。
 

AgroPages世界农化网独家稿件,转载请注明版权!

Zhejiang Tide Crop Science Co.,Ltd.
收藏 打印
邮件分享

0/1200

0/1200

相关文章推荐换一换

    热搜产品

    产品名称:
    公司名称:
    产品简介:
    链接地址:
    订阅 评论

    订阅 

    订阅Email: *
    姓名:
    手机号码: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使用微信“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